矿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1月01日

㈠矿长是 "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对"一通三防"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对不重视"一通三防"工作或造成"一通三防"重大事故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㈡把"一通三防"工作列入矿安全办公会议重要内容,把防止瓦斯、煤尘、火灾等重大事故作为搞好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来抓。每月组织一次对矿井事故隐患等级的确认,对"一通三防"B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负全面责任。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解决"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保证"一通三防"工作发挥主导作用。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一通三防"存在问题。
        二、总工程师
        ㈠总工程师直接领导"一通三防"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在组织审查平衡矿井采掘关系时要优先考虑"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科学安排布局,做到系统合理、可靠。
        ㈡每月组织召开"一通三防"专题例会,听取通风科、各生产部门等"一通三防"工作管理、工程完成情况的汇报,掌握矿井瓦斯、煤尘、防火重点区(面)情况,对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即时组织有关部门分析原因,研究处理办法,做到措施、人员、时间落实。
        ㈢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一通三防"文件、指令组织审批有关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程。要组织审查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综合防尘、防灭火等系统设计,做到系统完善,设施齐全,装备先进,安全可靠。负责推广应用"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依靠科学和先进的管理方法促进"一通三防"工作提高。
        ㈣定期检查、考核分管部门"一通三防"责任制落实和贯彻执行情况。要亲自安排矿安全费用资金计划的分配使用管理工作,掌握安全费用落实情况,要使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改善矿井通风、防瓦斯、防尘、防灭火等方面。对计划和工程完成情况要督促检查,及时平衡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㈤认真组织和参加每月矿井"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验收和每季度本质安全体系验收工作。参与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反风演习工作,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一通三防"工作全面开展。
        ㈥要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按照"三同时"的原则,安排采掘工作面生产前对煤层瓦斯进行预测分析,提出实施计划,按规定执行"三同时"。组织通风部门每年按期编制瓦斯综合治理滚动三年规划,定期修改上报。
        三、安全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主管矿井安全,参加"一通三防"安全办公会议,解决矿井"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对采掘等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与"一通三防"相关的工程进行协调、平衡,确保"一通三防"安全。
        四、机电副矿长
        ㈠督促各部门加强机电管理,保证矿井通风设备正常运转,杜绝电气设备引爆火源,督促机电部门管好用好井下各种机电安全保护装置及矿井"一通三防"系统安装、维护、检修工作的协调平衡和安排。
        ㈡督促相关部门管好、用好地面主扇、井下局部通风机、监测监控等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更换井下非防爆设备、非阻燃电缆、皮带等工作,并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加强机电设备管理,井下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防爆设备入井合格证》制度,不合格严禁入井使用,设备要专人管理,保证完好,杜绝失爆。
        ㈢参加矿井年度反风演习,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对反风设施检查,保证机械电气设备正常运转,发现问题及隐患应及时整改。
        五、副总工程师
        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总工程师负责。在所分管范围内要把防止通风、瓦斯、煤尘、灭火等重大事故发生作为重要任务来抓,要定期检查分管部门"一通三防"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㈠通风副总是矿分管"一通三防"技术工作的具体领导者。主要负责:
        1.协助总工程师主抓"一通三防"工作。当总工程师不在时,受总工程师委托处理有关"一通三防"工作。
        2.要 掌握"一通三防"各系统运行情况,掌握通风、瓦斯、煤尘、自燃发火等薄弱环节和重点管理区、重点工作面隐患情况,安排对隐患进行处理,并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负责安排和指导通风系统调整、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抽放规划、自然发火防治等"一通三防"重点工作和方案的编制审核。
        3.应协助总工程师抓好设计、生产布局、措施审查、重大隐患处理、安全技措资金使用五个关口。
        4.经常督促、检查"一通三防"安全业务部门的责任落实情况,掌握矿井"一通三防"安全信息,帮助矿井处理重大技术问题,杜绝"一通三防"事故发生。
        ㈡采掘副总要协助总工程师把好生产设计布局关。安排采掘接续时要充分考虑"一通三防"部门意见,合理确定采掘布局方案。在组织会审矿井各采掘设计、规程、措施的同时要审查矿井"一通三防"各系统是否满足生产需要。变更采掘计划时要征求通风部门意见。
        ㈢机电副总要要协助总工程师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机运技术管理工作,保证通风设备稳定、可靠运行,加强"三专两闭锁"的检查工作,杜绝因机电造成的无计划停风。
        2.加强"一通三防"安全设备的检查、检修工作,保证设备运转正常,确保各种电气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坚决杜绝井下电气失爆。
        3.加强矿井瓦斯抽放、注氮、注浆等"一通三防"系统设计及设备安装、维护、检修工作,平衡和解决"一通三防"工作中出现各种机电方面的问题。
        六、安监
        ㈠负责对各部门及基层单位"一通三防"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有效检查和监督,督促各单位搞做好通风、瓦斯、煤尘、防灭火等管理工作,防止"一通三防"事故发生。
        ㈡督促和配合通风部门抓好"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工作。
        ㈢组织参加集团公司、矿开展的本安体系检查和"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参与追查 "一通三防"事故原因并进行处理,做到"四不放过"。
        ㈣结合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对矿井发生重大通风、瓦斯、煤尘、火灾等事故负有监督不到责任。
        七、通风
        ㈠通风部门是全矿"一通三防"业务主管部门,对全矿"一通三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在"一通三防"安全把关方面要向通风副总、总工和总经理负责。
        ㈡负责"一通三防"旬、月、季度通风专业本质安全体系检查工作,参与上级安排的"一通三防"质量验收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反应和安排处理,提高矿井通风质量和管理水平。
        ㈢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瓦斯治理三年规划,负责矿井"一通三防"系统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采掘工作面技术管理措施的编制、审查,对措施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㈣加强通风调度管理,掌握"一通三防"工作信息。掌握矿井重点管理区通风、瓦斯、煤尘、火区等有害气体变化情况。掌握矿井的有效风量率及各采掘面的风量分配情况。对贯通的巷道及时进行通风系统调整。对掘进工作面无计划停风、瓦斯超限等情况进行严格管理。
        ㈤矿井出现"一通三防"等复杂技术问题,应及时与矿分管领导进行研究分析,制定专项措施进行处理。矿井生产出现"一通三防"技术问题时,应及时安排技术员协助处理。
        ㈥组织和参加 "一通三防"安全会议及专业例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一通三防"存在的重大问题及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每月定期完成各种计划、报表、图纸,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㈦负责矿井新水平揭露煤层的煤尘爆炸性指数、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的委托鉴定,负责通风仪器、仪表校验工作,负责矿井粉尘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分散度委托鉴定,负责火区气体分析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数据准确化。
        ㈧负责推广应用"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依靠科学进步促进"一通三防"工作的提高。掌握和落实矿井"一通三防"安全费用资金的使用情况,每年及时上报安全技措资金和防灭火资金计划,增强矿井抗灾能力。
        ㈨对矿井发生重大通风事故,负有监督管理不善责任。
        八、生产技术
        ㈠参与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编制。参与矿井"一通三防"系统改造方案的制定。编制采掘接续计划时尽量做到布局合理,避免过分集中或分散,为通风管理创造条件。
        ㈡审查矿井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对防瓦斯、防灭火、防止误透等要做出明确规定。对不按规程施工,造成生产中出现"一通三防"事故的,负有监管不到责任。
        ㈢严格执行巷道贯通预报制度,督促掘进队按规定执行巷道贯通技术管理规定。
        ㈣组织检查各采掘工作面开、停工验收必须有通知单。验收时要将"一通三防"设施纳入验收的重要内容,对不具备开停工的工作面不予验收,必须停工或停风的地点要提前三天通知通风部,编制措施予以封闭。
        ㈤协助配合通风部门做好"一通三防"相关的设计和实施工作,为推广应用"一通三防"先进技术创造条件,为提高矿井抗灾能力打下基础。
        九、机电
        ㈠负责对矿井"三专两闭锁"、"双风机、电源自动切换"、"局扇综合保护"、"局扇遥讯" 安全监测"采掘供电与风机供电分开"等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通风安全装备运转正常。参与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编制。
        负责"一通三防"供电系统设计并组织实施,保证矿井通风设备、瓦斯监测设备、抽放设备等供电系统的可靠。
        ㈡定期检查"一通三防"供电系统及设备运行状况,加强供电设备检修、维护工作,杜绝无计划停风
        ㈢定期检查矿井主要供电系统和主、辅风机运转情况,督促做好设备定期检修制度,保证主、辅扇可靠运转。
        ㈣参与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追查并严格处理。
        ㈤加强矿井电器设备的检查和入井管理,杜绝失爆,对存在质量问题或技术不符合规定的设备严禁入井使用,避免机电方面导致"一通三防"事故发生。
        ㈥加强井下各机电设备硐室消防管理,达到防灭火装备齐全、有效,严格审查井下电焊措施并按要求执行,安排专人监督措施执行情况。
        ㈦协助通风部门做好 "一通三防"系统设计,根据掘进计划按照通风部门意见在相应地点设置局扇配电点。
        ㈧配合通风部门开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质量标准化检查,确保系统稳定,断电灵敏。
        十、地测(现归生产技术管辖)
        ㈠按规定编制矿井瓦斯地质报告,掌握矿井瓦斯涌出动态和规律,为编制防治瓦斯措施提供依据。
        ㈡加强矿井地测技术管理工作,对井下新、老火区高温点、积水区与采掘工作面有关的小窖、盲巷、老空等必须详细绘制在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上。分采区、分煤层、分工作面绘制图纸并要及时准确提出预测预报,防止误透小窖、盲巷、老空等导致事故。
        ㈢加强巷道贯通管理,严格执行预报制度。对有怀疑的积水区、资料不全的旧巷、老空等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㈣负责地面灌浆灭火钻孔位置确定、施工设计编制和终孔验收。
        ㈤负责灌浆灭火后井下涌水地点和涌水量预测预报并采取措施处理。
        十一、调度
        ㈠矿调度室是全矿生产指挥中心,每天在掌握生产信息的同时,要掌握矿井重点瓦斯管理区,重点工作面"一通三防"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并督促隐患单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㈡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素质,要重点学习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有关灾害发生后,通知人员顺序、通知方法、不同类型事故的避灾路线、人员自救、组织救援、初期火灾灭火等。掌握 "一通三防"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平衡工作中各种问题。
        ㈢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对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指令要及时向矿分管领导汇报,对井下反映的有关"一通三防"隐患,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做到及时、准确。对出现重大问题不按汇报制度上报、虚报、假报等负有直接责任。
        ㈣对"一通三防"紧急工程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实施。
        十二、供应
        ㈠负责全矿生产物资、材料、设备计划供应工作,及时为"一通三防"工作组织货源材料、设备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㈡及时督促上级供应部门按照矿井已批准的"一通三防"安全费用计划按时供应所需材料、设备、配件。及时上报、采购"一通三防"设备材料,对供应不足或不及时影响"一通三防"工作负全责。
        ㈢严格器材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凡因通防材料设备挪作它用而发生"一通三防"事故的,要负直接责任。
        十三、计划企管
        ㈠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安全技措资金计划审核上报工作,监督使用。负责防灭火费用监督使用,确保合理分配。
        了解全矿"一通三防"需要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对于需要解决资金的问题要主动请示领导并会同通风部门一起研究解决。需要企业自筹资金解决的项目,要会同财务部门积极筹措资金予以解决,提高矿井抗灾能力。
        ㈡要认真做好"一通三防"重点安全费用工程的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
        ㈢要对"一通三防"工程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严肃考核,推进"一通三防"工作开展。
        ㈣企管办要保证全矿井"一通三防"机构设置完整,人员配备齐全,满足"一通三防"生产要求。
        ㈤配合通风部门抓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控制尘肺等职业病的发生。
        十四、财务
        财务科要管好 "一通三防"资金,主动为"一通三防"工作创造条件,确保矿井"一通三防"投入的正常使用,监督资金的落实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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