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作业和安全操作细则。
二、 认真钻研学习各种爆破技术。
三、 严格遵守领用、使用、搬运制度。
四、 保管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五、 按照爆破指令书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六、 爆破前要做好安全警戒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爆破现场。
七、 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八、 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九、 爆破员在领取、使用回收过程中造成雷管、炸药丢失或外流,将对其处以5000-20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