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配备通信设备,与井下调度站保持畅通。
11、机运区要制定无轨胶轮车司机考核制度,建立考核标准和考核档案,凡达不到要求的司机实行下岗培训制。
12、无轨胶轮车运行巷道空气污染检测至少每季进行一次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检验标准要符合《煤矿用防爆柴油机车技术检验规范》要求。
13、井下必须设有无轨胶轮车检修和加油峒室,峒室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井下机电设备峒室有关要求,配备防火设施。峒室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4、井下检修车辆时,必须在检修峒室内进行,严禁在其它地方拆卸检修车辆。检修车辆时,车内导线出现破口或断线必须更换同绝缘等级导线,严禁包扎。车辆检修完好后方可运行。
15、无轨胶轮车所用柴油的运输、存放、加注必须执行原煤炭部《煤矿井下柴油机用柴油的运输、储放、加注暂行规定》
16、无轨胶轮车运行线路和各乘车点的交通安全标志必须齐全,乘车人员必须在乘车点候车。严禁人车运行途中随意停车上下人员。
17、所有乘车人员一律在候车室内候车。上、下班高峰时期,井底人车场必须设置一名安监工负责维护乘车秩序,严禁抢车、挤车、超员乘座。
18、无轨胶轮车司机要严格按信号行车。错车执行“空车让重车、小车让大车、料车让人车、下坡车让上坡车”的原则。严禁在坡度较大的地段错车和停放车辆。
19、无轨胶轮车通过弯道、巷道交叉口时,必须鸣笛示警,减速慢行;通过有人员作业地点时,必须待人员停止作业,方可减速慢行;通过风门时,必须停车熄火,拉住手刹,下车后打眼,然后再将风门打开挂牢,通过以后关闭风门。
20、同一线路、同一方向行驶两辆无轨胶轮车的距离不得小于50米。
21、运送爆破材料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使用专用的无轨胶轮车运输。
22、运输支架、重特大型材料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执行。
23、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按车辆性能、技术要求进行操作和装载,不得超荷过载、超速运行。行驶途中,司机必须要时刻观测各种仪表的显示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否则不准开车。
24、必须在井下设立调度站,对井下车辆运输调度指挥,做好车辆运行记录,对每一台车辆的运行情况必须记录清楚。
25、未硬化道路应适时进行喷雾降尘,保证无轨胶轮车运行环境良好。
五、维护和保养
1、机运区每年必须制定详细的无轨胶轮车维修计划,并按时对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
2、无轨胶轮车检查、维护和保养必须做到:
2.1、日检:
日检项目有:车体状况、各种油位、制动系统、液压系统、冷却系统、燃油系统、各种仪表、各类过滤器、排气净化器、照明系统、喇叭、灭火器、排气系统及保护系统等。
2.2、旬检:
除日检项目以外,还应包括发动机、发动机停机试验、各种轴承、散热器、风扇及皮带各种传动系统、轮胎、对进、排气栅栏清洗等。
2.3、月检:
除日检和旬检项目以外,主要是对发动机、进、排气系统各种调节阀等进行清洗、更换和保养。
2.4、半年检:每半年对车辆进行一次中修。6.2.5年检:每年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修。
3、机运区根据车型、使用说明书要求制定出各种无轨胶轮车详细的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表。
4、检修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各种检修记录,并妥善保管,以备检查。
5、车辆大修完毕,必须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制动性能测试,经有机运区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
6、对不符合国家《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通用技术条件(MT/T989-2006)》和《煤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安全使用规范(AQ1064-2008)》及《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要求或大修后检验不合格的井下防爆胶轮车坚决淘汰。
六、处罚规定
1、凡有下列情节之一,按严重违章或给予行政处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开除矿籍留矿查看)。
1.1、运输过程中,造成人员死亡事故的责任者;
1.2、行车前和行车过程中未对冷却水箱检查,在水箱无水的状态仍继续行车者;
1.3、无胶轮车驾驶操作证,擅自开车者;
1.4、运输过程中撞坏电缆,造成重大事故,影响全矿停产者;
1.5、运输过程中发生两车相撞事故者;
1.6、车辆制动系统失灵,继续使用者。
2、凡有下列情节之一,按三违论处。
2.1、司机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柴油机、制动系统等主要零、部件损坏;
2.2、司机注意力不集中,运行途中发生撞墙帮事故,造成车辆严重变形;
2.3、无轨胶轮车在行驶过程中,撞坏电缆、风水管路,未造成重大事故;
2.4、开车前未进行认真检查,车辆存在失爆现象;
2.5、未按信号指令行车;
2.6、车辆乱停、乱放,影响其它车辆运行;
2.7、司机未配带瓦斯检测仪;
2.8、通过风门、弯道、横川口、人员密集区域未鸣笛示警,减速慢行;
2.9、开车前未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仪表失灵、管路有跑、冒、滴、漏现象;
2.10、未按规定装车,超载、超速;
2.11、甩掉保护运行;
2.12、违反矿井运输其它管理规定。
七、 本暂行办法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行业标准及正文煤业基建阶段施工情况编制,有未尽之处按《煤矿安全作业规程》(2011版)执行,根据矿井施工情况,实时编制施工作业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