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保卫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2月12日

1、火工品库房必须是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并经公安部门审查合格的人员担任警卫工作。
        2、爆破器材库必须严格执行库房防卫“四原则”即人防,犬防、技防、物防。
        3、人防:库区门卫每天一人值班,夜间二人值班。
        4、犬防:加强对犬的管理,按规定时间食量进行喂食,不能让犬在库内大小便。
        5、技防:电子防爆器,监控要保证完好正常使用。
        6、物防:围墙按规定不能低于2m,墙顶应设防攀越设施(带刺铁丝网或玻璃片)。
        7、围墙外15m范围内不能种植针叶类树木和竹林。
        8、投光灯根据地形要求,灯光要能照射整个库区范围内。
        9、门卫室必须安装能与矿调度室直通的防爆专用电话。
        10、若库房报警器失灵,必须立即报告矿调度室,调度立即安排电工检修。
        11、外来人员,无公安和安监部门的证明一律不准入库,凡入库人员,必须登记。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