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1月09日

        3、采掘样板及运输线路(含盘区运输及队组轨道运输路线)评选标准由办公室和各自专业组研究另行出台具体办法;皮带走廊(含选煤厂和运行队)、样板机房、硐室由机电管理部出台具体办法 。
        4、由企管部牵头文明窗口,以“两堂一舍”为切入点,以职工关注为热点树立服务窗口,并制定下发考核办法。
        5、“三大环节”优化、美化工程由办公室牵头,逐步实施,逐步提升标准化档次。
        七、红、黄、绿旗竞赛管理办法
        1、红、黄、绿旗竞赛分组
        红、黄、绿旗竞赛组分为采煤专业组(综采一队)、综掘专业组(包括机一、机二、机三、机五、机六)、普掘专业组(开拓一队、开拓二队、开拓三队、开拓服务队、江苏一处下属队组、宏圣综掘队)、辅助组(包括运行队、辅运队、瓦斯抽放队、防尘队、炮检队)、机电专业组(地面运行工区、水暖队、浴管队、安装队、机修厂)和洗选专业组(选煤厂各车间)。
        2、采煤组综采队得分在96分及其以上得红旗,得分在94-96分之间不得旗,得分在94分及其以下得黄旗,低于90分得绿旗。综掘、普掘、辅助、机电、洗选各专业所属队组标准分低于95分取消得红旗资格。小组最后一名得黄旗,若得分低于90分均得绿旗,为不达标单位。井下运行工区下属二个队有一个队得绿旗,井下运行工区得黄旗,两个队都得绿旗,井下运行工区得绿旗。通风部下属三个队有一个队得绿旗,通风部得黄旗,两个或三个队得绿旗,通风部得绿旗。通风部和井下运行工区所属二级单位有一个单位得红旗,其它单位得分均在95分及其以上,通风部和井下运行工区得红旗。选煤厂下属车间均不得红旗,厂部得黄旗,有一个车间为绿旗,厂部得黄旗。
        3、红黄绿旗竞赛每月进行一次,以每月各单位标准化绩效考核进行排名,见附件三。
        4、凡每月获得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优胜红旗的单位,干部当月奖金系数上浮0.2;获得黄旗警告的单位,干部当月系数下浮0.2,获得绿旗不达标单位,干部当月系数下浮0.3。凡得红旗的单位奖励3000元,得黄旗的单位罚款3000元。得绿旗的单位还要按二级停产整顿处罚标准进行考核。(获得红旗的单位在授旗仪式上领取办公室给予的奖励单,获得黄旗的单位在授旗仪式上领取办公室给予的罚款单。所有单据一式三份,计划财务部一份,获奖或被处罚单位一份,办公室一份。获奖单位凭奖励单到计划财务部领取现金。)
        5、各检查组和专业管理组要具体明确本组的检查标准、检查考核办法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在该文件下发后6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办公室,并经办公室审核后方可下发执行。
        6、授旗仪式在下月第一周周五调度会上进行,由矿领导主持授旗,矿政工部摄像并报道。
        7、各区(队、车间)必须将所得旗悬挂在接班室醒目位置并保持整洁,每月末最后一天交办公室。
        8、凡连续两个月被评为黄旗的单位,单位正职要向分管矿长做出书面检查,该单位分管标准化的负责人向办公室写出书面检查,并在标准化例会上做检查。
        9、凡连续三个月被评为黄旗的单位,凡评为绿旗(不达标)的单位正职要在授旗仪式的调度会议上做检查。
        八、达行业一级、企业一级考核办法
        1、明确井下七大专业达行业一级、企业一级的标准,并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系统分专业培训,使职工知标准、懂标准、干标准、快弥补。
        2、元月份通过下发关于《强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达行业一级工作安排》的通知,元月底,采、掘、机、运、通、地测全面达到行业一级标准,并巩固提高完善至6月底。
        3、凡在1-6月份动态不达行业一级,即生产、机电、通风标准化得分低于90分的责任区队,按二级停产整顿停工整改。
        4、上半年各专业,各区(队)在达到行业一级的基础上要向企业二级标准逐步迈进,每月末打分定级为两个级别,即行业级和企业级。
        5、7月份下发达企业一级的工作安排(指井下七大专业)。
        5.1各专业、各区(队)对照企业一级的标准自查整改、摸底期限一个月。
        5.2各专业、向分管区(队)进行交底、指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期限二个月。
        5.3 10月份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综合管理全面达到企业一级标准,11月、12月为巩固、提高阶段。
        5.4凡达不到企业一级标准的区队、部室,区队按标准化一级停产整顿考核并停产整顿,区队、部室的第一责任人按过失论处并进行电视讲评,同时处罚责任部室2000元。
        6、洗选专业、矿区铁路、企业形象(包含4个专业)2007年1月达到企业一级,并巩固、提高,以上专业各自牵头部门制定培训计划,报办公室实施,按照企业一级标准规范运行,集团公司检查达不到企业一级的牵头部门罚款2000元,单位正职按过失论处并电视亮相。
        九、考核
          (一)奖励
        1、季度质量标准化绩效奖
        1.1奖励范围
        1.1.1采煤、综掘、普掘、机电、运输、通风、地测、调度、综合管理、矿容矿貌、财务、劳资、职工培训、洗选、矿区铁路专业的管理人员,(所有管理人员必须在办公室登记注册,井下六大部室职务在副部长及副部长以上人员除外)。
        1.1.2、接受集团公司当季度标准化检查的矿属各单位区队区长、队长、书记、分管标准化的副区长、副队长。
        1.2资金来源:矿安全奖励基金。(每季度4万元)
        1.3得奖条件
        1.3.1当季度无原煤、基建死亡事故。
        1.3.2前三季度井下采、掘(机掘、炮掘)、机、运、通、六大专业达行业一级,其它专业达企业一级。
        1.3.3四季度所有专业达企业一级。
        1.3.4季度内都必须得矿生产奖。
        1.4奖励办法
        1.4.1集团公司未进行正式排名时
        1.4.1.1各专业基础奖
        采煤专业1200元,综掘专业4000元,普掘专业5200元,机电专业5000元,运输专业2000元,通风专业4000元,地测专业1200元,调度专业1200元,企业形象(4个专业)4×1000元,办公室(含综合、洗选、铁路及相关人员)7000元。
        1.4.1.2个人最高得奖额为600元。
        1.4.1.3根据管理绩效确定奖励额
        1.4.1.3.1专业组得奖额=本专业基础奖×季度绩效考核平均分/100;
        1.4.1.3.2办公室得奖额=办公室基础奖×矿标准化领导组绩效考核分/100。
        1.4.2集团公司进行全公司正式排名时,执行集团公司奖励,奖励办法另行下发。
        2、季度文明生产奖
        2.1奖励范围:职能部室包巷人员。
        2.2奖励条件
        2.2.1所包巷道检查总分在95分以上,完成办公室的指令任务。
        2.2.2文明生产职责,区域划分明确,不出现扯皮。
        2.2.3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及时,不留尾巴。
        2.2.4包巷人员每月自检,达标后向办公室提出申请验收,凡不提申请视同验收不合格。
        2.2.5办公室每月对所有巷道进行检查一次,进行打分排队,排名最后两名免奖。
        2.3奖励标准
        2.3.1每季度8000元。(个人最高得奖额为500元)
        3、标准化红、黄、绿旗竞赛奖
        3.1资金来源: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奖励基金。
        3.2奖励范围:参与红黄旗竞赛的所有单位及部室相关人员。
        3.3奖励条件
        3.3.1根据每季度红黄旗竞赛(标准化绩效考核分计算其平均分)平均分达95分及其以上(基层单位)。
        3.3.2集团公司检查上半年达行业一级、四季度达企业一级。
        3.4奖励办法
        3.4.1在季度红黄旗竞赛均分在95分的基础上,各专业奖励为:综采队奖5000元;不达95分罚4000元,综掘组排名在一、二、三、四名时;分别奖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最后一名或均分低于95分罚款4000元,普掘组排名一、二、三、四、五名时分别奖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1500元,最后一名或均分低于95分罚款4000元(一个单位有两个及其以上头面时以所有头面的平均分计算单位得分)辅助组排名在一、二、三、四名时分别奖3000元、2000元、1500元、1000元,最后一名或得分低于95分时,扣2000元;机电专业组排名在一、二、三、四时分别奖3000元、2500元、2000元、1500元,最后一名或得分低于95分时扣2000元;选煤厂各车间,第一名奖2000元,最后一名扣1500元,以上各专业组最后一名且得分在90分以下(不达标)的单位,罚款加倍。
        3.4.2个人得奖额最高400元。
        3.4.3各专业组包队人员所包队组季度排名最后或不达标,包队人员免于奖励。
        4、标准化智力竞赛奖另行制定办法。
        5、标准化特殊奖:对标准化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进行特殊奖励。
        (二)、处罚
        1、凡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组检查人员在检查中营私舞弊者与现场严重失真被检查出,扣检查人员每人100元,并取消当季度质量标准化绩效奖得奖资格。
        2、检查人员未认真按标准化打分,每查出一次扣50元。检查人员检查不全面每次扣50元。每旬检查,必须在现场将问题敲定,三定表现场签字认可,杜绝扯皮,不执行此规定每发现一次扣检查人员100元。
        3、各种标准化活动或会议迟到者扣50元。无故不参加者扣100元。
        4、科室管理人员对工程验收移交把关不严,遗留问题得不到落实处理,可不报工程量,直至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凡造成工作扯皮每次扣负责人50-100元。
        5、业务人员(包队人员)所分管区队出现被矿井办公室或特别小分队停产整顿(除业务人员自己停产整顿)一次扣责任人100元。
        6、区(队)拒签三定,从月度标准化总分中扣1分;同一条问题经复查第一次不整改,从月度标准化考核总分中扣0.5分,凡区(队)同一条问题连续二次不整改,从月度标准化考核总分中扣1分(依此类推),并建议对分管标准化的副职组织处理。
        7、区、队、车间每发生一次一级、二级、三级停产整顿,各罚款5000元、4000元、3000元,其中区(队)长、书记各罚款500元,分管标准化的副区(队)长罚款400元,其他干部、验收员和当班班长每人罚款300元。
        8、对各类报表、通讯报道未及时报送,每次罚所在单位行政正职50元。
        9、所查三定工程质量问题每条罚款50元,文明生产问题每条罚款20元;集团公司检查、办公室抽查、标准化特别小分队检查时加倍处罚。
        10、标准化小分队成员每有一项任务完不成,罚小分队队长200元,成员每人50元,同时株连部室部长100元。
        11、各类工程移交未将移交单交办公室,每次罚100元。
        十、本办法从二OO七年五月一日起执行。原井下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废止。
        十一、本办法解释权归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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