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区供电安全技术管理规范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1月16日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机电管理部门有一名副科长或一名工程技术人员分管采区供电,负责采区供电的日常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具体组织督促各项规章制度、技术规定、管理办法的现场执行。
2、机电管理部门电气管理组,负责采区各类开关过流整定计算,采区供电负荷变动审批,绘制采区供电系统图,负责采区供电设备、电缆的选型计算。
3、各采、掘区队都要明确一名分管机电的副区长,机电专业区队必须有分管供电的副区长或工程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本工区的供电管理工作。
二、采区供电设计
1、采区设计中必须有完整、正规的供电设计,并按规定程序执行审查报批手续。
2、采区供电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安装、运行,因现场条件变化与设计不符时,必须重新设计报机电管理部门审批后实施。
三、采区变电所
1、峒室设在新鲜风流内,峒室及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峒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两端各设一个出口。
2、峒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门槛高度不得小于100mm, 门缝间隙不超过10mm,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巷道交通。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以便必要时隔绝通风。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3、峒室两头分别配备不少于2个灭火器和0、2m3灭火沙箱。
4、峒室的高度和宽度应能满足设备安装、检修、检查的要求。
5、为便于停送电和检修安全,采区变电所必须安装高防总开关。
四、移动变电站
1、安装地点无淋水、不燃支护、环境温度不超过30℃,并设置0、2m3沙箱及两个灭火器。移变周围安装不低于1、5米的封闭栅栏,高压侧悬挂“高压危险”警示牌,移变处必须张挂供电系统图和漏电试验记录牌板。
2、移动变电站最高点与顶板支架最低点距离、与周围巷壁距离不得小于0、5m, 人行道宽度不得小于0、7m,高、低开关的操作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m。
3、移动变电站应水平放置,不能水平放置时,其放置倾角不得超过10度。
4、移动变电站的欠压保护、短路保护、高低压联锁、过负荷保护、漏电保护必须齐全可靠。为便于停送电和检修安全,距移动变电站附近10m范围内安装真空高防开关控制(移动变电站高压开关装备了隔离开关的除外)。
五、绘制供电系统图及负荷审批
1、每月按标准用微机绘制采区供电系统图。内容包括:⑴各类变压器(移动变电站)注明型号、容量、编号。⑵各类开关注明型号、编号、整定值。⑶小型电器注明型号、编号,防爆电度表还要注明变比、容量。⑷各种电缆注明编号、长度、断面。⑸标出低压选择性漏电保护和双风机双电源。⑹标出瓦斯断电器(监测电源)位置、接线方式、供电电缆。⑺标明电缆干线或支线距变压器最远点的两相短路电流值和电缆换算长度,校验灵敏度系数,并附有计算资料。⑻采区供电系统图要在采区变电所和移动变电站张挂,必须由专业部门、专业领导审核签字。⑼绘制井下高压供电系统图,末端到变压器或移动变电站。⑽供电系统图标题栏必须齐全,有设计、制图、审核、科长(机电副总工程师)的签名。
2、采区增减负荷时,由施工单位的技术员或机电班长提前2天向机电管理部门报送接火审批单, 机电管理部门必须提前1天批复。审批后的回执单应详细注明接火开关(母线盒)的地点。当接火地点的开关(母线盒)不隶属申请接火单位管辖时,由机电管理部门书面通知相关单位,并由管辖单位负责安排专人到现场协助工作。
六、供电电缆的选择
1、电缆的型号及电压等级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实际用电设备的要求。
2、电缆正常工作负荷电流不得超过电缆的长时允许载流量。电缆截面应能满足短路保护灵敏度系数的要求。
3、设备正常运行时,电缆最远端的电压不应低于电网额定电压的90%。
七、掘进供电
1、采区供电系统必须采掘供电分开;每台掘进用动力变压器的供电范围,不得超过3个掘进工作面,装备可靠的选择性漏电保护时可不受限制。
2、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双风机双电源,两个电源来自不同的动力变压器(移动变电站),其工作风机的电源必须引自专供动力变压器(移动变电站),备用风机的电源可引自其它负荷的动力变压器(移动变电站)。
3、掘进工作面装备的双风机双电源风机,必须能双向自动切换,其工作风机与备用风机必须有明显标志。只有主风机运转时,掘进巷道才能送电。
4、在非瓦斯重点管理区的采煤工作面及上下平巷内临时补打掘进巷道时,允许在工作面上下两巷接火,除按规定办理接火审批手续外,还必须制定特殊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5、掘进工作面必须有风电闭锁装置,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应立即自动切断迎头电源(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掘进迎头的所有非本安型负荷均须停电),严禁从掘进工作面以外的供电系统引入动力、照明、信号等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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