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石矿电加热取暖装置使用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1月29日

一、总则
        为了确保我车间电加热装置使用安全,避免火灾等意外事故发生,现下发电加热装置使用管理规定,请各工序、班组及时向员工传达并严格遵守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矿山各工序、班组及外来驻厂单位;
        三、管理要求及考核
        1、各工序、班组电加热装置的使用由使用部门进行具体管理;
        2、电加热装置的维护由本工序、班组全面负责;
        3、为保证安全,电加热装置不得随意挪动,电暖气上不得喷水,电加热装置上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等其它杂物,违者扣罚直接责任人200元,扣罚当班班组长50元;
        4、电气室、控制室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电加热取暖装置,确需使用的,必须经本工序负责人上报,由安全科登记审核,报经矿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违者扣罚直接责任人200元,扣罚当班班组长100元,扣罚工序负责人50元;
        5、电加热装置的使用时间由使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规定,连续使用不得超过6个小时,为避免超负荷使用,任何人不得随意调试、更改使用时间;
        6、电加热装置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当班班组负责人每天检查,当班组长和当班具体使用人为本部门安全负责人,负责电加热装置使用的安全管理,使用人员严禁做与取暖无关的事情,如烘衣服、烘鞋、热饭等,违者扣罚直接责任人100元,扣罚当班班组长50元;
        7、每次送电前,检查电源线和插座完好情况,不符合要求严禁送电;
        8、电加热装置在室内无人时,不得使用,并保证电加热装置电源线与插座分离,做到室内无人必须切断电加热电源。
        9、凡未经批准,擅自使用任何电取暖器(含非生产电热设备),而引发的一切事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与本部门班组、主管负责人的责任;对违反使用的电取暖设备责成安全科进行没收。
        10、电暖气使用时间为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使用期限过后由本部门负责人检查,将电加热装置电源进行拆解,电加热装置进行封存;
        注: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石灰石矿
         2015年1月6日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