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锌矿安全生产奖罚实施细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1月29日


        第一条  总则
        一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为进一步提高全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使安全生产管理向制度化、标准化发展,全面落实控股公司“关口前移反违章,重心下移重防范,强化责任抓落实,创新管理保安全”的安全环保方针目标,依据《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  本实施细则对“三违”责任人做出处罚;对责任事故(包括险肇事故),根据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破坏和损失程度,对责任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安全工作优秀的员工和班组给予奖励。
        第二条  安全处罚规定
        三  “三违”未造成事故的处理
        1、“三违”未造成事故者,发生一次罚款500元 ,下岗学习两周(下岗期间,责任人参加反“三违”学习,核发最低生活保障费,下同。), 全年累计发生两次,罚款1000元 ,全年累计发生三次者,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
        2、“三违”未造成事故的班组,发生一次扣除该班其他人员200元;月累计发生两次的, 该班其他人员罚款500元 ,班长另外罚款200元  ;月累计发生三次的,该班组其他人员罚款500元 , 班长另外罚款400元 ,免去其班长职务,两年内不得竞聘;
         四  “三违”未造成事故但有财产损失的处理
        因“三违”造成财产损失2000元及以下的,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财产损失2000元以上的,责任人除承担2000元损失外,追加承担超出损失额的20%。
        上述情况发生时,同时执行本细则第三条所规定的相应的处罚。
        五   “三违”造成险肇事故的处理
        1、因“三违”造成一般险肇事故者,发生一次 “三违”责任人 罚款1000元,下岗学习一个月 ;全年累计发生两次一般险肇事故或一次较大险肇事故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2、因“三违”造成一般险肇事故的班组,发生一次该班其他人员罚款500元,另外班长罚款200元 ;全年累计发生两次一般险肇事故或一次较大险肇事故的,该班其他人员罚款1000元, 班长另外罚款400元,同时免去其班长职务,两年内不得竞聘;
        
        六   “三违”造成一般轻伤事故的处理
        1、因“三违”造成他人一般轻伤事故者,发生一次 “三违”责任人罚款1500元,下岗学习一个月,同时对无“三违”受伤者罚款 500元;受伤者有“三违”行为,罚款 1500元  。
        因“三违”造成自身一般轻伤事故者,发生一次对当事人罚款1500元,治疗结束后下岗学习一个月 。
        全年因“三违”造成两次轻伤事故者,解除“三违”事故主要责任人劳动合同关系。
        以上轻伤构成伤残的,治疗期结束后,申请伤残鉴定,依据鉴定结果,以10级伤残为基准(不再另罚),伤残等级每增加一级,增罚受伤者500元;
        2、因“三违”造成轻伤事故的班组,发生一次该班其他人员罚款 500元 , 班长另外罚款 200元 ;全年累计发生两次的, 该班其他人员罚款 1000元,班长另外罚款400元  ,同时免去其班长职务,两年内不得竞聘;
         七   “三违”造成重伤及以上事故的处理
        1、因“三违”造成他人重伤者,罚款2000元,并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受伤者罚款2000元 ,治疗结束后下岗学习一个月。因“三违”造成他人工亡者,对其处一次性罚款5000元,并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以上“三违”责任人在事故调查处理责任尚未认定前由事故单位责成其停职、停岗进行安全学习,学习期间核发最低生活保障费)。
        因“三违”造成自己重伤者, 罚款5000元,行政记过处分一次,记入职工个人档案,治疗结束后下岗学习两个月。
        以上重伤构成伤残的,治疗期结束后,申请伤残鉴定,依据鉴定结果,以10级伤残为基准(不再另罚),伤残等级每增加一级,增罚受伤者500元。
        2、因“三违”造成重伤及以上事故的班组, 该班其他人员罚款1500元,全班安全学习两周。班长另外罚款400元 ,免去其班长职务,不得再次竞聘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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