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后检查及处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2月08日

一、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后,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安全网员)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及时处理。若无危险,可解除警戒,进入作业。
二、检查工作面爆破情况。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min;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 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三、处理拒爆、残爆时,爆破工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创或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四、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时,如果确无爆破以外的办法,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溜煤(矸)眼中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每次爆破只准使用1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g。
3、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矸)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
4、爆破前必须洒水。
五、爆破结束后,爆破工要报告班组长,由班组长解除警戒,其他人员方可进入作业。
六、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爆破完,遇有特殊情况时,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七、爆破工将爆破母线、发爆器、便携式瓦斯检查报警仪、爆破欧姆表等收整好;清点剩余电雷管、炸药,当班交回发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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