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装药前,爆破工要与班组长及瓦斯检查工对工作面及炮眼进行全面检查,对所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进行装药:
1、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2、爆破地点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
3、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5、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二、爆破工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规定的各号炮眼装药量、起爆方式进行装药。各炮眼的雷管段号要与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起爆顺序相符合。
三、装药时要一手拉脚线,手拿木制或竹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使药 紧密相接。药包装完后要将两脚线末端扭结。
四、起爆药卷应装在全部药卷的一端,不得将起爆药卷夹在两药卷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