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药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2月08日

一、装药前,爆破工要与班组长及瓦斯检查工对工作面及炮眼进行全面检查,对所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进行装药:
1、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2、爆破地点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
3、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5、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二、爆破工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规定的各号炮眼装药量、起爆方式进行装药。各炮眼的雷管段号要与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起爆顺序相符合。
三、装药时要一手拉脚线,手拿木制或竹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使药 紧密相接。药包装完后要将两脚线末端扭结。
四、起爆药卷应装在全部药卷的一端,不得将起爆药卷夹在两药卷中间。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