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2月10日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的要求,负责集团公司的“一通三防”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编制通风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及各矿井“一通三防”方案的审查及措施的审批工作。
3、掌握各矿井的“一通三防”情况,对“一通三防”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4、负责协调解决矿井“一通三防”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5、负责对“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检查、落实。
6、负责组织进行矿井沼气和二氧化碳等级的鉴定、通风能力核定、煤爆炸性鉴定以及煤层自然倾向性、粉尘浓度测定工作。
7、参与“一通三防”系统重大改造项目的设计与审查工作。
8、参加“一通三防”重大事故的救灾与调查处理。
9、组织进行“一通三防”标准化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解决。
10、定期组织各矿井进行瓦斯等级鉴定;负责通风安全仪表的强检和校验工作;
11、参与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及安技措工程计划的审查,掌握“一通三防”工程进度和质量。
12、参与“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13、由于“一通三防”管理不善,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造成重大事故的发生,负技术及管理责任。
14、负责制定集团公司瓦斯治理总体规划;负责对矿井瓦斯治理方案、措施进行技术指导和审批,并进行跟踪落实;负责对瓦斯治理设备、仪器仪表的强检和抽检工作。
15、掌握矿井采掘过程中的瓦斯变化情况以及瓦斯治理工程进度。
16、负责矿井自救器的综合业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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