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工作面有伞檐或大块物料,可能砸坏挖掘机、
3、 有冒落危险的火区。
4、 遇有松软岩层,可能造成挖掘机下沉或掘沟遇水有可能被淹。
5、 发现不明地下管线或其他不明障碍物。
必须采取的三点措施
1、 停止作业。
2、 撤到安全地点。
3、 报告有关部门检查处理。
当遇到上述的“五种不正常情况”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全面的执行“三点措施”,违者处于罚款( )元,并要一定程度上承担由此造成的事故损失。
七、 操作单斗挖掘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运转中严禁维护和注油。
2、 勺斗回转时,必须离开采掘工作面。
3、 在回转或挖掘工程中,严禁勺斗突然变换方向。
4、 遇坚硬岩体时,严禁强行挖掘。
5、 严禁用勺斗直接救援任何设备,严禁将挖掘机作为其中设备使用。
6、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到作业半径之内。
7、 有违上述六条者,处于罚款( )元。
八、 两台及以上单斗挖掘机在同一台阶或相邻上下台阶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我矿属于汽车运输,两台挖掘机的间距不得小于其最大挖掘半径(以半径较大者为准)的2.5倍,并制定安全措施(所谓安全措施即特定生产作业环境中出现的有碍安全生产而现有安全规程及制度中又没有明确规定的问题时,生产技术部门针对现场安全实际,制定并由生产技术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监察部门审批的临时性安全规定)。
2、 两台挖掘机在相邻的上、下台阶作业时,两者的相对位置影响上、下台阶设备、设施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3、 对于不遵守上述两条规定的操作人员以及没有及时制定安全措施的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于罚款( )元与( )元。
九、 台阶坡面、运输设备与单斗挖掘机尾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m;单斗挖掘机停止作业时,司机室应位于工作面相反一侧。
十、 单斗挖掘机行走和升降段应遵守下列规定:
1、 行走前应检查行走机构及制动系统。
2、 应根据不同的台阶高度、坡面角,使挖掘机的行走路线与坡底线和坡顶线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 挖掘机应在平整、坚实的台阶上行走,当道路松软或含水层有沉陷危险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4、 挖掘机升降段或行走距离超过300m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行走时,主动轴应在后,悬臂对正行走中心,及时调整方向,严禁原地大角度扭车。
5、 挖掘机升降段之前应预先采取防止下滑的措施。爬坡时,不得超过挖掘机规定的最大允许坡度。
6、 对于违规操作人员处于罚款( )元,并一定程度上承担因此造成的事故损失。
十一、单斗挖掘机雨天作业时,遇有水淹和片帮时,应及时将单斗挖掘机开到安全地带,并向矿调度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