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职工岗位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3月11日

1、遵照“国家劳动法”、“矿山安全法”规定,必须服从矿领导的统一管理,听从所在班(组)长的指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厂纪厂规,遵章守法,爱厂爱家。
2、认真学习矿井“三大规程”即: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熟练掌握本矿开采技术并对自己工作岗位的操作技能全面掌握。
3、对本职工岗位,坚持“自主保安、互相保安”的原则,严禁抢工图快、冒险蛮干,严格遵守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自己工作岗位的不安全隐患,必须随时排除,不能排除的报告班长协助处理,并严格遵守“三不伤害”的原则。
4、严格按照本职工作的操作标准要求作业,确保工作质量,严禁违章作业,必须做到本人不违章、违纪、违法,同时对其它“三违”人员有权举报,严禁隐瞒不报。
5、职工是井下各工作点岗位的自主保安第一责任人,必须随时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放在工作的第一位,争当安全生产的排头兵,随时为煤矿安全生产献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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