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部书记与队长同是本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矿行政规章制度在本队正确的贯彻执行。
三、与队长共同搞好本队班组建设。
四、负责搞好全队的教育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
五、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
六、负责平硐、302大巷、辅运一中的维护工作。
七、负责组织对本队各类事故的追查处理与总结分析。
八、坚持原则,发扬正气,打击歪风邪气。
九、所管辖的路面由于维护不到位应负管理责任。
十、由于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员工中出现打斗、偷、赌等行为,应负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