凿岩工岗位安全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4月09日

1.凿岩工必须熟悉各种岩(矿)石的性质,掌握凿岩和炮孔的排列技术。在井巷掘进时,要按设计施工,保证设计的规格质量,严格控制中腰线,在任何情况下都得符合设计断面要求。
2.电缆、风水管、滑触线、导风筒的吊挂眼必须按规定要求施工。
3.采场凿岩必须熟悉矿体赋存条件和矿(岩)性质,合理布置炮眼,掌握炮眼深度、角度,特别在矿体与围岩不稳固和窄矿脉的情况下,应注意眼孔的位置,不准破坏上下盘,严格控制采幅。
4.采矿必须按指定方向连续进行,禁止乱采乱挖。向上凿岩分层高度应保持1.5m—2.5m,眼底应保持在同一平面上。以保证爆破后顶板平整,便于采场顶板管理。
5.在下列情况,凿岩工有权拒绝作业:
(1)对违章作业的指令和不交清现场安全技术条件时;
(2)现场出现危及人身安全又无可靠措施,以及采场无两个安全出口时;
(3)掘进工作面无通风防尘措施或风筒未跟上(如平巷风筒距工作面已超过20m,天井未送到板棚上),采场无主风流又无局部通风时;
(4)工作面炮烟未排净,无水打干眼。
6.熟悉凿岩机的性能,达到会使用、会检查、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7.使用后的凿岩工具要撤到安全地点,上架上挂,整齐摆放。
8.搞好工业卫生,做到:设备清洁,工作场地清洁,工具、用具清洁,不漏油、不漏风、不漏水、不漏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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