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7月01日

  20、增产节约,杜绝浪费,长材不能短用,回采工作面的溜煤槽板,每班下班时要收捡好,放至靠煤柱,对用后的电煤钻,钻杆要放至安全地点。否则,损坏照价赔偿。管理好雷管、火药,对用剩的雷管火药要及时回库。否则,每发现一个雷管或一筒炸药处以各10元的罚款。
  21、回采后要按规定拆电溜子,拆出的槽板条要放至大巷,链条介地面检修。否则,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三)掘进队
  1、巷道要打直,底子成水平,高宽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否则,扣本月进尺20%,并返工,负责其损失费,并罚队干每人100-200元。
  2、砌墙发拱要做到墙面整齐、成线,无干缝、无同口、板面,基脚深度为0.3m。否则,返工,并负责其材料费,罚本班大工及队干50-100元。
  3、巷道的水沟标准宽为0.3m,深为0.3m。否则,按本月每米进尺50元作为处罚。
  4、风筒、放炮线要悬挂整齐,放炮母线严禁有明接头,发现一处罚款10元。
  5、放炮前一定要检查好瓦斯、站好岗哨,撤人到位,不允许缩短放炮距离和停风放炮,严禁他人代替放炮。否则,罚当事人100-200元。
  6、井下、地面严禁存土。否则,存土1车罚款20-100元。
  7、石门见煤时,煤土不能混装。否则,造成浪费或破坏煤炭质量,罚款每车50-400元。
  8、严禁空班和自由停班,否则赔偿电费及辅助工的工资,金额为300-1000元。
  9、井硐土车掉道应及时抬好,否则影响安全生产,罚款100-300元/次。
10、掘进队、阳车工要及时交接班。否则,影响采煤
队出煤,罚款50-100元/人?次。
  (四)充电
  1 、保证井下作业人员每人有一盏清洁明亮的矿灯。
  2、每小时井下换光不能超过2只,做到无病光、无弱光、无流酸光下井,保证井下正常的安全生产 。违者每盏罚款10-100元。
  3、必须做到按时加酸和补充蒸馏水,保证矿灯充电不足不发,矿灯漏酸不发,矿灯充电不足不发,不防爆矿灯不发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违者罚款50-100元。
  4、充电光要收发相对,并登记好上下井人员的姓名和人数了。否则,发现无记录每次罚款20-50元。
  5、坚守工作岗位,收光及时充电,换光及时放井下,对矿灯要经常检查和维修。
  (五)锅炉工
  1、经常要观察水池水的用量情况,水池水不足,要及时打水。否则,影响安全生产罚款50-200元。
  2、每月定期清查水池的渣物泥沉,保持和满足职工有清净、足够的用水,违者罚款50-100元/人。
  3、水要烧热,满足井下作业人员有热水洗澡,特殊情况提前汇报主管部门,违者罚款50元/次。
  (六)锯木
  1、节约用树,满足井下地面安全生产所需要的各种材料,并每天有人上岗。否则,造成损失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并罚款 50元/人。
  2、因工作面有特殊变化,必须加班锯木。否则,影响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并罚款100-500元/人。
  3、放假期间不能享受工资待遇。
  (七)井下打水
  1、确保井下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否则影响安全生产,罚款50元/次。
  2、经常观察和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如有设备故障应及时汇报。否则,造成后果,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3、雨水季度,需要加班打水,另外请人由打水者自己付工资,矿一概不管。
  (八)辅道
  1、保证井下运输畅通无阻,随喊随到,及时解决井下地面轨道的故障,决不能影响生产。否则,每次罚款50元。
  2、时刻清查和维修井硐的地轨轮、道线轮阻塞器等。否则,发现失灵一次,罚款10-50元。
  3、疏通井下巷道的水圳,要经常保持井下巷道干燥,严禁有积水现象。否则,每处罚款50元。
  4、负责辅设老石门巷道重新利用的轨道。否则,不及时辅道,影响生产,每次罚款100元。
  (九)配电
  1、坚持八小时工作制度,在配电房按时交接班,违者罚款50元/次。
  2、坚守工作岗位,不私自离岗,违者罚款50元/次。
  3、扎实干好本班工作,填好各种记录,每少填一班记录罚款20-50元。
  4、按时关送路灯、照明灯,上班打瞌睡影响井下安全生产者每次罚款50-100元。
  5、地面风机跳闸要及时开启,如果配电房电力正常,延时十分钟以上,不及时启动风机者,每次罚款 100-1000元。时刻观察各种电表的反应情况,如有缺相,应马上处理,否则,引起设备事故每次罚款50元。
  6、勤查井下油压开关,正常运行情况下,发现跳闸及时给井下送电,每小时最少要观看一次,违者,根据井下作业人员证实,罚款50元/次。
  7、正常情况,配电人员每日按安全生产值班室登记的休假顺序休四天,其它时间不得请人代班或空班,违者罚款50-100元/次。
  8、认真带开矸石,维护绞车正常运转,因操作失误,压坏钢丝绳者,由安全、生产部门人员鉴定处罚(每次不低于50元)
  9、扎实干好配电工作,维护电力正常服务,确保煤矿井下安全生产。
  (十)阳车工
  1、井口三十米以内严禁烟火,发现阳车工三十米以内吸烟,罚款50元(管理人员100元)制止外来人员、司机等井口吸烟(不服劝阻的请及时通知值班室或安全生产部门中,强行制止)。
  2、发现矿车存煤,存土不挖干净,罚款20-100元/次。
  3、发现矿车上粉笔信号标字不擦干净,罚款20元/次。
  4、出班工要检查钢丝的毛损情况,挂好钩,连好连环套,否则造成飞车事故,罚款100-1000元/次。阳车工发现风机跳闸或停电,及时打开附近风门,否则,罚款100元/次。
  5、如阳车工三班发现风机跳闸,及时陪同配电员开启风机,推辞或不及时去陪同,配电员证实,罚款50-100元/次。
  6、提早下班或上班迟到,发现存车一台次(煤或土)罚款50元/次。
  7、小心轻放井下介上来的设备,及时收好或保护好,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风筒、风钻、电煤钻等电器设备)。
  8、按时交接班,及时运放井下所需一切材料,违者罚款50-100元/次。
  9、维护、检查阻塞器、捞车器、地轨轮正常运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值班室,安排维修或更换。
  10、发现主井上下行人或者有人搭车上井,及时通知安全部门或值班室,不检举、包庇或为搭车人员通风报信者,本班阳车工、绞车工做搭矿车处理,每人罚款100无/次,并取消当月奖金。
  (十一)绞车工
  1、坚持八小时工作制度,绞车房按时交接班,发现迟到、早退、私自离岗者,罚款50元/次。
  2、认真登记每班绞车运行记录,缺填一班罚款50元/次。
  3、如实登好本班所绞煤、土数,并和井下阳车工,核对好煤数交值班室审查,每错一车数,罚款50元/次。
  4、开车期间,严禁离开绞车房、打瞌睡、干私活、绞车任意提速运行,发现一次罚款150-200元,损坏设备照价赔偿。
  5、正常情况下,每人每月按安全生产值班室登记休班顺序休四天,其它时间请人代班或空班,发现一次罚款 50元
  6、头班每日逢双日搞好纺车房卫生工作,缺一次罚款50元(当班前清好工具、下班带回,上班期间严禁离岗)。
  7、及时举报主井上下井人员和搭车人员,包庇、隐瞒和阳车工及搭车人员同罚,每人壹佰元/次,并取消当月奖金。
  8、夏季天热严禁离开绞车房去进风口乘凉,冬季寒冷严禁绞车房生火取暖,违者每次处罚50-100元。
  9、每班检查好刹车是否灵活,观察绞车的运行情况、钢丝绳的毛损程度等,如有问题,应及时汇报值班室或安全生产部门。否则,造成事故每次罚款100元。
  (十二)井下绞车工、阴阳车
  1、及时在井下绞车房交接班(绞车工头班8:00,二班16:00,三班12:00;阴车工头班9:00,二班17:00,三班1:00),影响安全生产,罚款50-100元/次,造成事故,责任自负。
  2、及时绞放各种材料,拖延时间或移给下班,每人每车各罚款50元。
  3、认真登记好绞车煤、土数,清查好下班存煤数,上井时与地面记码人对好数,再到值班室交好井下存煤数,记错煤一车罚款50元。
  4、单巷队允许存煤,但任何人不能更改单巷队煤和擦矿车上字。违者罚更换煤或擦字者100元整。阳车工没制止阳车工50元。
  5、启车掉道阳车工必须马上打好停铃,绞车工必须马上停车,不能强行开车,违者,损坏设备及其它安全生产设施,由当事人全权负责。
  6、制止井下搭矿车人员,检查好钢丝绳毛损程度,掌握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间向值班室汇报。否则,造成事故罚款100-500元,并赔偿其损失。
  7、出现经上现象扣除本月奖金。
  (十三)车间
  1、每人每月出勤不少于25天,且每天不少于3人在车间上班。否则,缺一天出勤罚工资100元/人.天,少一人当班罚款50元。
  2、上班时间:早晨8点到值班室签名,并打开车间大门。否则,每人/次罚款50元,下班时间定为下午5点,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必须加班。车间无事,也必须在车间休息,否则,罚款50元/人.次。
  3、车间人员休假,必须向值班室及车间负责部门请假,否则罚款每人每天100元。
  4、每天必须有一钳、一电工值班,值班时间严禁外出,值班时间出现设备故障必须随喊随到,否则影响安全生产罚款100-1000元/次,并取消当月奖金。
  5、值班时间的具体规定:值班人员除当好头班,处理下午3点钟后的一切设备故障,其它大型设备故障的处理,电钳合作,本班没值班的人也应主动配合,服从安排。共同排除故障,否则影响生产,罚款每人/次100元,并取消月奖。
  6、对井下介上来坏设备应及时检收,并立即修好,车间里经常要预备有各种设备的应急设备,仓库里要经常余有各种设备的配件。否则,影响生产,罚款车间负责人每次100元。
  7、新井设备的安装及维修,必须请示安全生产部门得到同意后才能去,决不允许强行去做。否则,影响老井安全生产,罚款本人50-100元。
  8、大型设备的安装或更换由车间负责,矿不付工资。如因设备太重,需要加人则加人工资由矿负责,但车间人手不少于4人。否则,喊人工资由车间负责。其它一个人能搬动的设备则由车间负责搬运不付工资。
  9、车间人员在材料室领出的材料,必须以旧换新,做到领、用、退三对口,领出未用完的材料在当天下班时退回材料室。否则,罚款每次50-100元,如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