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启封密闭的安全技术措施:
(1)启封密闭前应根据盲巷封闭的时间,封闭前的瓦斯情况,当前密闭前的瓦斯浓度等,对密闭内的瓦斯、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和数量进行预计。
(2)启封密闭前要做好排放瓦斯,恢复通风的准备工作,低瓦斯矿井或低瓦斯区的密闭,若确认盲巷内积聚的瓦斯浓度不超过3%,可由通风区制定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进行启封。
2、保证措施:
(1)启封密闭应有安监人员和业务主管人员在现场监督指导。
(2)启封密闭应选派具有经验的人员。
3、强制执行措施:
(1)启封密闭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若密闭内瓦斯浓度超过3%,则必须按“三级排放”制度执行;若为高瓦斯区或火区密闭,且封闭的时间较长,必须由救护队启封。
(3)启封时必须首先检查密闭前的瓦斯浓度,火区密闭还要检查密闭前和观测孔以里的沼气、氧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浓度、空气温度、出水温度等。
(4)启封密闭必须配置专用工具和仪器,如铜镐、铜锤、氧气检查仪等,救护队启封火区密闭时必须携带氧气呼吸器。
4、技术培训内容:
(1)参加启封密闭人员在启封密闭前必须进行培训。
(2)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关密闭的常识;被启封密闭的情况;学习启封密闭、排放瓦斯措施和操作规程;瓦斯和其它有毒有害气体常识;发生中毒、窒息等事故的救援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