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标准化岗位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8月03日

          2、严格按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计划开展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各项达标任务。严格验收工程质量。 
          3、加强现场管理,督促班组、队按照计划进行施工、操作。
          4、组织有关人员定期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认真组织人员进行整改。
        5、抓好职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知识教育及培训。
        6、认真抓好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7、参加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大检查活动,对检查出的问题必须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及时组织限期整改。
        (七)机电副矿长安全质量标准化责任制
        1、对全矿和机电运输系统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是全矿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直接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计划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保证机电运输系统安全运行。
        3、负责编制机电运输系统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计划。
        4、组织本系统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问题及时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并组织落实。
        5、定期组织机电运输设备的检修,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完好。
        6、具体负责组织制定机电运输系统的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工作。
        7、组织机电运输事故中设备的检修和恢复工作,并提出防范措施,督促落实。
        8、深入现场,检查机电运输设备运行情况。
        9、具体负责制定机电运输系统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责任制度。并负责组织落实。
        10、负责井下电气设备防爆及机电运输设备保护和测试管理工作。
        11、参加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大检查活动,对检查出的问题必须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及时组织限期整改。
        (八)通风副矿长安全质量标准化责任制
        1、对全矿和"一通三防"系统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是全矿"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直接负责。
        2、抓好"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抓好抽采设计、抽放效果等监督管理工作。
        3、抓好全矿"一通三防"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工作,按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参加分管范围内的事故追查分析。
        4、参与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参与通风和抽放系统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方案和措施。
        5、经常深入现场,排查隐患,检查"一通三防"系统的运行情况。
        6、负责抓好"一通三防"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防范措施,搞好"一通三防"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工作。
        7、组织并参加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大检查活动,对检查出的问题必须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及时组织限期整改。
        (九)质标办主任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责任制
        1、根据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规定,组织人员制定本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计划。
        2、主持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督促、检查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各职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实施计划及考核奖惩办法。 
            3、及时传达上级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文件、指标、决定并认真贯彻、落实、检查、督促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4、落实矿级管理人员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同时要有相关的约束制度。组织职工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知识教育和培训。 
          5、定期召开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会,定期进行井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大检查,排出安全隐患,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计划,并有记录备案。
          6、拟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规划。提前拿出物资、设备、材料计划。
          7、与工程技术人员一道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措施。落实各职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8、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进度检查,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
        9、听取各小组的情况汇报,及时调整工作。
        10、组织并参加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大检查活动,对检查出的问题必须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及时组织限期整改。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办法
        为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落实本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计划,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各级领导和职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2、坚持法制管理与行政管理相结合,思想教育与经济奖惩相结合的原则,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人员、队组给予表彰奖励,对不按安全质量标准化生产建设的人员、对组给予经济处罚和依法追究有关责任,罚款进入安全质量标准化奖励基金,建立帐户专款专用。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建设激励和约束机制,坚持把安全和质量工作纳入当班工作量同等考核。
        4、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办法进行考核,奖惩办法依据制定的标准分进行制定。
        二、奖励
        1、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奖励制度。
        2、严格依据制定的标准实行目标奖励。
        1)超出制定标准分1-5分奖励:
           负责人奖励200元;队组负责人奖励100元;队组成员奖励50元。
        2)超出制定标准分6-10分奖励:
           负责人奖励400元;队组负责人奖励200元;队组成员奖励100元。
        3)超出制定标准分10分以上奖励:
           负责人奖励1000元;队组负责人奖励500元;队组成员奖励300元。
        三、处罚
        1、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处罚制度。
        2、严格依据制定的标准实行目标处罚。
        1)低于制定标准分1-3分处罚:
           负责人处罚250元;队组负责人处罚150元;队组成员处罚80元。
           2)低于制定标准分4-6分处罚:
           负责人处罚400元;队组负责人处罚300元;队组成员处罚100元。
          3)低于制定标准分7-10分处罚:
           负责人处罚500元;队组负责人处罚400元;队组成员处罚150元。
        4)低于制定标准分10分以上处罚:
        负责人处罚2000元;队组负责人处罚1000元;队组成员处罚500元。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的,加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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