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矿长(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8月03日

在矿长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对矿长负责,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如下:
(l)、具体负责组织制定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制定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3)、负责分管部门的 、培训和考核。
(4)、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调查、处理和报告。
(5)、具体负责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6)、定期召开专业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分管范围的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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