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指令。
二、在安全矿长的领导下,对公司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监督责任。负责监督现场安全管理以及各类规程、措施在现场的落实执行。 三、参加矿井灾害预防措施、安全技措计划、采区设计的会审工作。参与重大的技术方案设计、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以及重大科研项目的安全审查工作。
四、负责每月矿井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建档、上报、监督执行、验收、销号工作。
五、负责安监处达标竞赛工作及各阶段安全活动任务的落实、自查和总结工作。
六、 井下各施工地点遇地质变化时,要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制定针对性措施,并督促其认真实施,防止事故发生。
七、协助指导搞好员工的
培训。按时组织安监人员的学习、考试。
八、协同技术部门定期检查各单位规程、措施的学习贯彻情况,修改完善各类规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