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安全信息汇报站人员要根据员工汇报的安全隐患的内容、类型、时间、地点记录在案,根据隐患的轻重缓急,需要立即排除的隐患,必须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安排处理,否则容易酿成大的事故。员工下班后,到安全信息汇报站签字核实,井口安全信息汇报站要及时将每班的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报矿安全隐患排查和合理化建议奖励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登记备案。
3、对于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当班未能及时处理的,由井口安全信息汇报站的人员及时填写“五定”表责成有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凡是不能按期整改的给予罚款(附件:“三违”和隐患整治处罚规定)。
(三)奖励办法
1、奖励基金来源渠道:一是公司拨付的奖励基金5万元;二是“三违”和隐患整改不及时的罚款提成。
2、奖励对象:①井上、下职工所提有价值的安全隐患信息及建议;②管理人员所提非本职工作以外,有价值的安全隐患信息及建议方案;③全矿职工抓“三违”的人。
3、安全隐患排查和抓“三违”奖励领导小组每月评审一次,根据贡献大小分别给予适当的奖励。
4、奖励标准:
(1)抓“三违”奖励:①抓一般“三违”一人次奖励100元;②抓严重“三违”一人次奖励1000元:③抓特别严重“三违”奖励5000元。
(2)排查安全隐患奖励:①排查C级安全隐患一条奖励200元;②排查B级安全隐患一条奖励1000元;③排查A级安全隐患一条10000元
5、每月要认真考核评比,对获奖的个人及所在的班组和单位要登记在案,年底作为先进个人、集体评选的优先条件。
(四)、对“三违”人员、事故和隐患不按期整治的处罚规定
1、“三违”人员的处罚规定(“三违”的界定见附件):
(1)一般“三违”人员罚款50~100元
(2)严重“三违”人员罚款500~1000元。
(3)特别严重“三违”人员罚款1000~5000元。。
2、事故的处罚规定:
(1)发生人身事故对项目部的处罚:
①人身伤害程度达八到十级的罚款5000~10000元。
②人身伤害程度达五到七级的罚款30000~50000元。
③人身伤害程度达一到四级的罚款60000~100000元。
④发生伤亡事故罚款100000~200000元。
(2)发生非人身事故,因管理不善造成停产的对项目部根据情节按每小时5000~10000元处罚(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3、隐患不按期整治的处罚规定:
(1)隐患的界定: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即:
①A级隐患:隐患处理难度大,涉及面广,矿难以解决的,需由公司统筹安排解决的隐患;
②B级隐患:隐患处理难度较大,项目部难以解决的,
需由矿方解决的隐患;
③C级隐患: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项目部施工队有能力
解决的隐患。
(2)隐患不按期整治的处罚:
①C级安全隐患不按规定期限(原则不超过3天)整
治的,每推迟一天罚款50~100元;
②B级安全隐患不按规定期限(原则不超过一周)整治的,每推迟一天罚款100~1000元;
4、罚款由安全科统一开收据,一式三联,矿长签字(被罚款单位或个人一份;财务部一份;安监科保存一份)。
5、对“三违”人员和项目部拒不交罚款的,由该项目部自己负责,超过期限不交,按每延期一天增加一倍计算,月底开票交公司财务部从工程款中扣除。
五、本实施方案从二0一三年四月一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