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工长安全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8月10日

1、协助区长搞好本区安全管理工作,对所在队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创建、安全自主管理和各项制度任务的落实负全面管理责任。
2、协助区长贯彻落实国务院446号、493号令有关规定,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作业技术措施,抓好职工现场规范操作,发现职工违章作业要及时制止并作出处罚决定。
3、工长有权对所包队工作包括:生产、质量、安全等一切符合本队安全生产的,进行安排落实兑现,有权支付工分,但不能有跑马分;
4、抓好现场管理,跟班负责,按作业规程要求严把质量关,发现不按规程、措施施工的,坚决按要求予以纠正,确保达到矿上下达的质量计划。
5、认真落实五项制度,必须按时参加班前会,做好“11种安全隐患人”排查帮教转化工作。与工人同上同下,跟班干部开工前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确认,负责现场安全隐患或问题的排查和处理。问题排查和处理情况要在《安全确认记录本》上记录清楚,当班不能解决的问题要与下一班交接清楚。
6、现场跟班发现重大隐患,立即采取措施组织处理,及时向区值班和调度所汇报,并采取果断措施组织人员排除。
7、在走动式巡查管理过程中,把班前礼仪、井下乘车、安全确认、动态达标、手指口述、班后评估、走动式安全培训作为巡查重点加以检查落实。
8、对本队的质量、任务负责落实,组织验收。同时根据现场情况提出生产意见及注意事项。
9、对本队出现人身事故和非人身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按照1号文的要求,认真追查,严肃处理。对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安全管理环节失控以及工程质量低劣等情况,要按照“五级”问责制度进行问责。
10、掌握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措施,认真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11、上井后写入跟班记录:详细记录什么问题,怎样处理,落实到谁身上,由谁负责。但凡在小班能处理掉的问题,应当当班解决;决不准遗留给下班,否则将按不负责任处理,区将给予罚款。
12、凡承包的队出现工伤,工程质量不达标,文明卫生不合格或出现其他问题,将给予包队干部进行处罚。
13、带头执行、落实严格落实《事故应急调度制度》、《安全确认制度》、开工许可制度》、《零星作业人员汇报制度》、《隐患汇报制度》等五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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