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副矿长是分管范围内安全质量标准化相关专业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为主”的思想,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经常检查督促各基层党支部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3、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带头遵守公司及上级的各项指示指令和规章制度 。
4、参与公司安全重大决策,参与制定完善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岗位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其它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参与组织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及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和考核。
5、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各类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会议,提出问题及建议,并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全处人员。
6、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员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思想教育,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素质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技能,强化员工自主质量标准化意识,提高干部、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7、组织发动宣传、工会、女工、团委、保卫、职教等部门围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有特色的活动。
8、参加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等方面的会议,把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主”作为选拔、任用、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对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构设置、安检人员的配备,予以重视、支持和把关。
9、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改革、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质量”的关系。
10、经常深入现场,深入井下一线,完成规定入井指标及井下巡回检查工作,了解、掌握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参与研究安全质量标准化方面重大奖励、惩处事宜。
11、认真履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职责,完成规定入井指标及井下巡回检查工作。
12、组织领导地面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13、表彰鼓励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的有突出贡献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