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电副矿长对分管范围内安全质量化工作负全面责任,是安全质量标准化专业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安全质量标准化方针及上级有关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指示、规定,严格遵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化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督促所属单位和部门贯彻落实。
3、督促检查矿井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技措费用、设备和材料的合理使用,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基金的足额提取和合理利用。
4、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及时全面掌握全矿井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资金材料投入使用管理状况,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有关的解决方案。
5、督促本科室领导干部、岗位人员对安全质量标准化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6、定期召开本科室的安全质量标准化会议,平衡解决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搞好本科室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排查事故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8、 搞好协调配合,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物资的及时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