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进一步加强对危险源点的管理,落实防范措施,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选矿厂危险源点安全管理制度:
1. 生产现场有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牌、安全标语,有安全防范措施。
2. 生产现场的净化塔、抽风机、鼓风机保持每个班生产时正常运转,发现故障,工段必须立即组织抢修。
3. 生产现场通风、照明良好,设备和卫生保持每班整洁干净。
4. 进入硫给泵房生产现场作业检查时,必须有二人以上,做好安全互保工作,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 厂安全员和工段经常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巡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工段必须及时整改。
6. 对有毒有害气体的岗位、场所,厂安环科每周1~2次进行气体监测,特殊气候每天监测二次,并作好记录。
7.精矿工段负责对尾矿坝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每年暴雨季节,重点地巡视,厂安环科每月抽查1-2次安全情况。
8.非管理或非生产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危险源点生产现场。
9.加强对危险物品的使用、保管、审批、管理制度,做到使用登记清楚,万无一失。
10.加强对危险源点的岗位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以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意识,杜绝违章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