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0月15日

煤矿生产作为一种特殊行业,作业地点受到水患、瓦斯、火灾、有毒有害气体及顶板等威胁,作业环境恶劣、不安全因素很多、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开展煤矿水害防治工作,防止重特大水害事故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杜绝伤亡事故发生,依据《晋中市煤矿防治水暂行规定》,特制定我矿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1、在矿井发现矿井有滴水、淋水、渗水、煤壁挂汗等突水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现场带班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自救和沿避灾路线安全撤离,并汇报矿调度室。
2、人员在撤离途中要保持沉着、冷静,听从现场带班领导的统一指挥,积及避灾,不得个人擅自行动。
3、矿调度室是发出预警通报的责任单位,当调度室接到井下灾害事故汇报后,要立即启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4、现场带班领导要立即带领所有受威胁人员以最快的速度,选择最短路线向大巷撤人,撤到安全地点后,由当班各区队长负责清点人数。
5、矿井应急预案要与国家以及地方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进行演练,不断提高职工在发生突发事故时的紧急避险撤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在水患事故发生时,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员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7、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清楚突水预兆,掌握避灾路线,一旦发生水灾按水灾避灾路线进行撤离。
8、根据我矿水文地质状况,突水预兆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
(一)、一般预兆:
(1)、煤层变潮湿、松软;煤帮出现滴水、淋水现象,且淋水由小变大;有时煤帮出现铁锈色水迹。
(2)、工作面气温降低,或出现雾气或硫化氢气味。
(3)、有时听到水“嘶嘶”声。
(4)、矿压增大,发生片帮,冒顶及底鼓。
(二)、工作面底板奥陶系灰岩含水层突水预兆:
(1)、我矿15号煤层底板有一层奥陶系石灰岩含水层,距15号煤层35m——50m)
(2)、工作面压力增大,底板鼓起,底鼓量有时可达500mm。
(3)、工作面底板发生裂隙,并逐渐增大。
(4)、沿裂隙或煤帮向外渗水,随着裂隙的增大,水量增加。
(5)、底板破裂,沿裂缝有高压水喷出,并伴有“嘶嘶”声或刺耳水声。
(6)、底板发生“底爆”,伴有巨响,地下水大量涌出。
(三)、松散孔隙含水层突水预兆:
(1)、突水部位发潮、滴水且滴水现象逐渐增大,仔细观察发现水中含有少量细砂。
(2)、发生局部冒顶,水量突增并出现流砂,流砂常呈间歇性,水色时清时混,总的趋势是水量、砂量增加,直至流砂大量涌出。
(3)、顶板发生溃水、溃砂,这种现象可能影响到地表,致使地表出现塌陷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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