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切实强化矿山对顶帮、采空区的管理,避免和减少片帮冒顶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化规范的相关要求,结合大红山铜矿实际和发展要求,在原《大红山铜矿顶帮、采空区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此办法,以便更好地指导和管理大红山铜矿的顶帮、采空区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大红山铜矿所辖区域内的作业面、采空区及所有从业人员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顶帮、采空区管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 矿山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和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条例,不断加强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分级管理,层层落实,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矿相关职能部门对全矿顶帮、采空区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作业区域内直接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顶帮、采空区管理全面负责。
第六条 顶帮、采空区实施分级管理,各单位应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环境条件下的顶板进行危险源、危险性分析,确定危险源等级,并以此不断完善防范措施,加强落实。
第二章 顶帮、采空区管理安全检查
第七条 大红山铜矿顶帮、采空区管理安全检查主要分为:(1)定期顶帮、采空区安全检查;(2)经常性顶帮、采空区安全检查;(3)季节性及节假日顶帮、采空区安全检查;(4)顶帮、采空区专业安全检查。
第八条 检查周期要求:
1、定期顶帮、采空区安全检查由矿安全生产部每月组织一次;各工区施工单位内部自检每周组织一次。检查范围:全面检查。
2、经常性顶帮、采空区安全检查由工区、部门现场管理人员每日进行检查,作业人员班前班中班后进行检查。检查范围主要为现场作业面。
3、季节性及节假日顶帮、采空区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部组织,组织周期根据节假日及不同季节的情况组织。检查范围:全面检查。
4、顶帮、采空区专业安全检查由技术业务部门每月组织一次。检查范围主要为采空区周边巷道、浅采作业面、大规格巷道等达D级及其以上危险源的地点及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第九条 检查要求
1、安全检查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确认,对于危险性较大、矿围岩破碎、支护地段、暴露空间面大(浅采、大规格断面巷道)等易发生事故的地方应加强检查。
2、主要检查内容:查思想、查意识、查制度、查管理、查顺序、查整改、查质量、查隐患、查环境、查设备设施等。
3、检查方法可用常规检查法或安全检查表法进行。
4、每次检查必须有整改通知(整改项目、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反馈等内容要求)。
5、顶帮、采空区安全检查劳动纪律按矿安全生产部规定执行。
第三章 顶帮、采空区管理与施工作业管理要求
第十条 作业前必须首先进行现场安全确认,认真处理浮石,避免在同一工作面同时凿岩和处理浮石。作业人员应坚持执行“五坚持管理规定”,浮石处理必须遵循“撬毛十撬十撬作业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对顶板不稳固的采场或巷道必须有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
第十二条 围岩松软不稳固的回采工作面及采准、切割巷道必须采取合适的支护措施,且支护质量符合设计技术要求。
第十三条 每个作业面必须配备有合格的撬毛工具。
第十四条 禁止单人作业,作业面必须达到现场标准化要求,尤其要确保现场照明度,大规格作业现场及浅采作业面须强制性推行强光照明,以便提高作业人员对现场顶帮、采空区危险性的识别,从而及时采取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