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硫铁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1月16日

1、对全矿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并对所分管的安全工作负责。
        2、分管全矿“一通三防”工作,对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及其质量标准化工作全面负责。
        3、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指示、指令、条例以及上级机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决定和规章制度,严格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及其它安全技术法规的规定,认真组织审批采掘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严格检查,督促贯彻执行。
        4、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和“一通三防”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进行检查和严格考核。
        5、负责组织编制矿井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安全技术措施、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防止重大事故措施等。
        6、协助矿长织织好定期的防止重大事故专题会,研究制定防止重大事故的具体措施。
        7、定期组织“一通三防”安全大检查,深入井下现场调查研究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和安全隐患,并负责研究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8、对矿井所出现的重大通风瓦斯事故和技术事故负责组织进行追查,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9、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技术上研究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预防事故的发生。
        10、负责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管理人员对矿井防灾治灾等重大安全课题进行攻关。
        11、抓好合理采掘布署,协调好掘、采的关系,矿井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12、当矿井发生灾害事故时,协助矿长组织抢险救灾工作,组织研究制定抢救事故的方案、措施等,并积极组织实施。
        13、对工程设计、作业规程(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负全面责任。
        14、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技术教育,有权拒绝执行上级安排的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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