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预测预报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2月26日

为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落实“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提高预防能力,制定本预测预报制度。
一、制定专人负责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收集资料,下发预报通知单。
二、由各队技术人员对各头水文地质情况进行排查预测,25号前将预测结果及时报地测科,由地测科汇总后下发预测预报通知单。
三、地测科工作人员每月25号前督促落实各头面预测结果,及时收集汇总。
四、预测预报结果汇总审批后,送交有关部门领导及区队贯彻落实。
五、每月30号前对上月预报结果进行验证总结,验证结果及时上表。
六、预测预报内容及验证结果应做到及时准确,真实,有效。
七、施工过程中遇到计划外变化时,应根据情况及时下发临时通知单。
八、预测预报通知单按年、季、月编号管理,分年装订成册。
九、因预测预报不及时,或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按责任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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