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通风部长领导下负责通风部的通风技术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审批“一通三防”的各项技术方案、管理制度、技术措施。
2、协助部长抓好通风“三大系统”、瓦斯防治、抽放技术等技术管理工作。
3、根据矿井的远景规划、开拓方案、采区设计以及年、季、月度计划编制矿井通风系统调整、防治瓦斯等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检查规程措施的落实情况。
4、负责井下各新增掘、开、采工作面的风量核定,负责瓦斯治理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5、负责审查各种测风、通风工作月报、测尘报表等其它各种通风技术报表。
6、负责巷道贯通措施、排放瓦斯措施以及通风系统调整的制定及落实。
7、认真组织落实年度的停产检修反风演习、通风瓦斯等级鉴定、主扇性能测定、矿井阻力测定及其停产检修期间的各项技术工作。
8、负责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技术基础资料的收集与汇总工作,督促检查和评定工作,直接负责对通风质量标准化基础资料管理。
9、负责填绘、管理"五图"、"三板"工作。
10、负责培训通风部职工正规操作及测风员、瓦检员、测尘员的安全技术并督促检查落实工作,努力提高通风部职工的业务素质。
11、负责对通风部技术组、测尘、遥测组进行管理,负责瓦检仪器和其他计量设备的度鉴定工作和技术革新。
12、发生事故必须亲临现场指挥抢救灾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扩大事故。
13、加强对分管范围管理人员的管理、教育、监督,制止各种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