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管理,贯彻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决议,制定并落实《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和《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每年初编制下发《年度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修编完善《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等有关防治水规章制度。
3、编制《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参与《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计划》中水害事故部分的修订工作,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相关技术指导。
4、掌握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检查、落实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5、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6、负责矿井水灾事故抢险时的技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