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放水工作培训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1月07日

1. 必须贯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进,不探不进”的原则。
2. 探水工必须熟练掌握探放水设备的性能、结构、安全设施原理,做到会操作、会保养、会维修、会处理一般故障。
3. 探水工上岗前,必须经上级主管行业部门专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 要配合地测部门定期对井下水情水害做出预测,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
5. 要做好探放水前的准备工作,和结束后总结分析。
6. 每月至少组织二次职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和工作总结分析,培训内容必须涉及水害防治基础知识、防治重点、避灾路线等内容,掌握本矿水害。
7. 建立职工培训档案,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统一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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