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采面冒顶四棚以内(含四棚)每棚罚款1000元,超过四棚的每棚罚款2000元,不及时汇报加倍罚款。其它巷道冒顶堵塞风流罚款2000元,超过巷道断面的三分之二但不堵塞风流罚款1000元。
108、掘进工作面未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三专两闭锁”或自动倒台不能正常使用罚款1000元。
109、私自移动探头位置或用其它物品包住探头、非探头工调试探头罚款1000元。
110、停风不撤人罚款1000元。
111、风电、瓦斯电闭锁不起作用罚款500元。
112、采掘面不使用乳化炸药罚款200元。
113、偷摘通风巷道支架罚款500元。
114、井下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罚款500元。
115、超过5米的扩散通风罚款200元。
116、采面结束或巷道贯通后没有及时调整风量罚款500元。
117、采面结束不按规定及时密闭罚款500元。
118、通风设施不完善而开工生产罚款500元。
119、堵塞或捆绑风筒导致迎头风量不足或擅自接风袖的罚款500元。
120、运料擦破风筒罚款200元;撞坏抽放管路、风门的,罚款500元。
121、不按规定处理瞎炮罚款500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并对责任人罚款30元。
122、掘进头一次装药分次放炮罚款200元。
123、停工停风巷道不设栅栏或警标罚款200元。
124、综采工作面无专项放炮措施擅自放炮罚款200元。
125、随意拆卸防尘管路或防尘设施罚款200元。
126、采掘工作面风筒滞后罚款50元。
127、局扇安装不符合标准规定罚款200元。
128、不及时安装探头、瓦斯监测仪位置、报警点、断电点不合格或误差超过规定罚款200元。
129、高瓦斯掘进面不使用0.8米短钻杆打眼掘进罚款200元。
130、风筒断开不处理而继续作业的罚款200元。
131、掘进工作面便携仪不按规定在掘进头悬挂罚款100元。采煤工作面上隅角不挂瓦斯便携仪罚款50元。
132、风门前后5米、密闭前、花闭子前5米堆放物料罚款100元。
133、挪用隔爆水袋每个罚款100元。
134、炮眼间距、数量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岩巷每少一个罚款100元,煤巷每多一个罚款50元。
135、风门不联锁或联锁不起作用罚款200元。
136、风门开启困难或损坏不按时维修罚款200元。
137、缺水幕或三通阀门每个罚100元。
138、便携仪充电不足每次罚款50元。
139、抬棚挤压风筒或瓦斯探头电缆线罚款100元。
140、放炮不用水炮泥罚款200元。
141、便携仪误差超过规定、光学仪器不合格罚款100元。
142、采掘机割煤不用内外喷雾罚款100元。
143、正常施工巷道截挂风筒铁丝,每米罚款100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并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44、 风筒距迎头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每米罚款50元。放炮前后不洒水降尘罚款50元。
145、 采掘工作面不按《防突规定》超采超掘的,每次罚款500元。
146、运输机转载点无洒水装置或不齐全、不完好或不使用,各转载点开机不开水而造成煤尘飞扬每处罚款50元。
147、缺消音器、风机不挂牌、风筒花接、有破口、有死弯每处罚款50元。
148、防尘水管漏水、隔爆水棚缺袋、缺水或漏水每处罚款30元。
149、掘进头无洒水软管罚款100元,软管长度不够,每少一米罚款10元。
150、风筒落地或吊挂不合格每米罚款20元。
151、防尘水管不到位每米罚款20元。
152、监测仪器不齐全每台罚款20元。
153、压风管路不按标准吊挂、漏风一处罚款20元。
154、巷道不及时冲刷,煤尘堆积厚度超过2mm每米罚款20元。
155、风门、反逆风装置损坏没有及时维修、更换,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处。
156、避灾硐室设置不符合规定或硐室内的设施安装不符合要求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处。
157、未按规定施工钻孔,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个。
158、有突出威胁、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没有悬挂防突牌板,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处。
159、不按规定编制瓦斯地质图,对通防科罚款500元/处。
160、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规定,放炮崩坏板牌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处。
161、压风自救装置无风、损坏,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处;漏风或自救袋破损长度超过5cm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个。
162、在突出威胁区、突出危险区、煤巷掘进工作面或采煤工作面使用风镐,对使用单位罚款100元/处。
第四章 文明生产、劳动纪律及违章
163、不按规定在大巷推车或前后之间距离小于10米罚款50元。
164、电工带电作业罚款200元。
165、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100元。
166、非电工检修电器设备罚款200元。
167、停电作业时,不放电、不验电、不按规定挂地线或验电放电不按规定带便携检查瓦斯罚款200元。
168、带电搬迁电器设备罚款100元。
169、在轨道上故意设置障碍物罚款100元。
170、电机车司机不去或将手把交给别人罚款100元。
171、信号工错打信号和非信号工私自打信号的罚款100元。
172、电机车运行到拐弯处、道岔处及有人行走处不发信号、不减速罚款100元。
173、听到停车信号不及时停车罚款100元。
174、电机车司机在电机车运行中将头或身体伸出车外罚款100元。
175、非工作人员进入要害场所罚款50元。
176、上下井挤罐、抢罐罚款50元。
177、电机车司机下车处理问题时不去掉手把、不将钥匙随身携带罚款50元。
178、一人同时开多部设备罚款50元。
179、对入井人员不查入井证、不验身或让喝酒人员入井对把罐工罚款30元。
180、罐笼内或上下罐笼打闹,井上下把钩工在罐笼停稳30秒内不能把帘子门掀开或其他人员掀帘子门罚款50元。
181、皮带或溜子运行时,司机没按规定站立开设备罚款20元。
182、装配引药不在支护完整地点,不离开导电体罚款200元。
183、采掘工作面炮眼封泥长度不够每个罚款20元。
184、井下打架斗殴罚款500元。
185、在卫生区内丢放杂物、翻煤、碴或水罚款50元。
186、井下标志被破坏,主管单位48小时内没修好的罚款100元。
187、材料码放混乱,卫生不合格罚款100元。
188、工程移交达不到文明生产标准罚款200元。
189、下井不带自救器、矿灯或矿帽罚款200元。
190、串岗、顶岗、打连班罚款50元。
191、井口20m范围内吸烟或酒后入井罚款200元。
192、下井穿化纤衣服罚款50元。
193、唆使他人睡觉(给他人站岗让别人睡觉)罚款100元。
194、胡写乱画,每次罚款50元,故意涂抹墙壁的罚款100元。
195、井下乱扔食品每次罚款50元。
196、不按规定交接班或不组织、不参加安全活动每人次罚款50元。
197、“安乐窝”一处罚款50元。
198、井下或平地工作岗位睡觉罚款200元。
199、无入井证下井,证件过期、模糊不清或新工人不经培训下井一人次罚款100元。
200、卫生区内有粪便或故意乱丢杂物每处罚款100元。
201、矿灯、自救器佩带不规范罚款30元。
202、井下或平地工作岗位躺卧罚款50元。
203、记录不合格每处罚款20元。
204、岗位责任制或操作规程不会背每人次罚款20元。
205、井下乱丢碎纸、食品袋、荆笆、椽子等杂物,每次罚款50元。
206、平地岗位窗帘拉住1/2以上每处罚款20元。
207、凡使用的水沟盖板烂、断、缺每块罚款30元。
208、凡应使用的沉淀池应及时清挖,淤积物不得超过3公寸,否则,每超1公寸罚款200元。
209、巷道内污泥、浮煤、积水或水沟不畅通、底皮带浮煤多、卫生差每米罚款20元。
210、打帮、打顶所掉杂物、浮煤当班不及时处理每米罚款20元。
211、液压管路、防尘管路、压风管路不吊挂每米罚款20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同时罚款200元。
212、无措施、巷道没放线、无开工通知单或有措施(规程)不贯彻而开工生产罚款500元。
213、正常采煤、掘进、扩修等无跟班队长、指定跟班人员不到位,罚款500元并停止作业,采掘工作面集体违章对跟班队长、班组长各罚款100元。
214、拒绝接受或不按“整改指令”按期整改罚款200元。不如期反馈整改指令,对接受单位罚款100元。
215、污水不经沉淀池沉淀直接排入水仓,一次罚款款200元。
216、工程质量检查一次不达标罚款500元;出现人为责任被停头停面者罚款款3000元。
第五章 综合类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罚款并对责任人开除矿籍。
217、非放炮员放炮或放炮不使用放炮器、放炮不设警戒、撤人距离不够罚款200元。炸药、雷管箱子上锁分开存放,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218、偷盗火工品、井下吸烟或带引火物品罚款500元,造成事故的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219、放炮结束后,剩余雷管由放炮员退库,剩余炸药在放炮员监督下由背药工退库,凡发现剩余雷管、炸药在作业现场存放,不及时退库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次。
220、发现一次放炮员使用的电雷管与发给放炮员的编号不相符合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发。放炮员领取电雷管必须对雷管编号和数量进行确认后方可签字,否则对放炮员罚款50元/次。
221、炸药保存:炸药必须存放在专用炸药箱内并上锁,钥匙由背药工随身携带。钥匙由他人携带,对背药工罚款50元。无炸药箱或炸药箱不起作用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
222、凡井下炸药乱扔乱放,对使用队罚款100元/节。
223、电雷管的保存:雷管必须存放在雷管箱内,并上锁管理,凡发现雷管箱无锁或锁不起作用,对放炮员罚款50元。放炮员装药时不用雷管箱,而用其它东西代替、或装在口袋携带雷管、或发现雷管箱内放杂物,对放炮员罚款50元/次。
224、凡井下检查发现放炮员掐掉雷管脚线做连接线用的,对放炮员罚款50元/发。
225、炸药、雷管同其它材料(设备)同车运输罚款200元。
226、凡故意破坏安全质量达标工程和通风设施、装备,罚款500元。
227、放飞车、扒、蹬、跳矿车、乘坐皮带、溜子给予开除矿籍处分,罚款200元。
228、井下拆卸矿灯罚款100元。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责任人罚款。
229、绞车坡开车行人罚款100元。
230、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罚款200元。
231、井下特殊工种在岗睡觉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