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1月21日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企业应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的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因此我矿特制定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一)成立专门的防治水领导组:
        组长由矿长矿长担任;
        副组长由总工程师、副矿长担任;
        成员由各科室科长、现场跟班人员组成,井下防治水以生产技术科长为领导和其他人员组成;地面防治水由综合办主任带领后勤人员组成。
        组长负责防治水方面的全面领导工作,副组长负责安全措施的落实及钻探工具的准备工作,并要组织调查摸清本矿水文地质资料,掌握矿区内水患情况,全体成员要认真负责监督执行并积极协助配合,技术科负责防治方法的指导及详细安排,防治水人员要依照安全措施要求,严格进行防治水工作。
        (二)雨季前要由地面防治水组对我矿采空区的地表裂缝情况进行调查,挖排洪沟并清理原有的防洪设施,备好充足的防洪物资,防止地表水灌入坑下。
        (三)由井下防治组在雨季对井下有水患威胁的地点加强水文观察,疏通排水沟,加强排水设备、管路的检查,要始终保持完好。
        (四)调度室值班人员在指挥安全生产时,要认真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必须保证不少于90米的探水距离。立足先安全后生产,对采煤工作面都要在作业规程中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并提出防范措施意见。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掘进、回采工作,对于回采工作面,在回采前必须清楚工作面的断层、陷落柱、老空等情况,并写出水文地质情况报有关部门后执行。
        (五)探放水与采掘发生矛盾时,必须先探放水,消除水患后再生产,在探放水地区,必须明确定出探水警戒线,并准确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探放水过程中,严格掌握钻孔超前距离,进钻时发现煤质松软,片帮、钻孔中水位、水量突然增大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钻探,不准拔出钻杆,立即向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并采取有效的防透水措施,如发现情况危急时,立即撤出受水灾威胁地区人员,然后采取措施处理。
        (六)加强地面地质勘探工作,采用地面充填裂缝、塌陷、查堵搬缝的常规办法,对采空区的裂缝、广度进行调查,并在雨季前充填处理完毕,预防大气降水危害矿井。
        (七)在矿井的边界开采时,必须留设距矿界边至少20米的保护煤柱,确保矿与矿之间40米隔水保护煤柱。
        (八)相邻采区之间至少保证留设20米的保安煤柱
        (九)机电科保证副井底主水仓水泵经常保持完好,水泵工24小时值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进行处理,保证主、副水泵能够同时正常运行,两趟管路完好无损。对水仓淤泥的清理工作要定期进行,保护水仓正常容积。
        (十)在发生水害后要立即对水害发生的地点及原因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制定抢险救灾方案。
        (十一)成立由矿长领导、安全副矿长和总工程师等组成的事故分析领导组,对水害进行分析。
        (十二)发生突水事故时,由井下防治水组迅速找到水源,撤出受水害威胁的地区的工作人员。
        (十三)根据不同地点,不同水源由探放水办公室制定安全措施及排水方案。
        (十四)由井下、井上防治水小组及时实施,防止水患事故扩大。
        (十五)水患治理后,要立即写出书面总结,指导矿井的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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