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矿石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作业规程:
一、修建好矿石堆放平台,装车点留足安全装矿的平台位置,平台宽度不底于2米,确保装矿石的安全。
二、车辆在隐患整治作业区路上行使时,宜采用中速;在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限速行使;在养路地段应减速通过。矿山应依情况具体规定设置路标。
三、会车道的路面宽度应保证车安全。陡长坡道的尽端弯道,不宜采用最小曲线半径,弯道出会车视线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分车线。
四、雾天和灰尘较大影响视线时,应开亮车前黄灯靠右减速行使,其后车间距不得小于30米。视线不足20米时,应靠右暂时停驶。
五、冰雪和多雨天气,道路较滑时,应有防滑措施、减速行驶,前后车距不得小于20米,行驶时禁止急转方向盘、急刹车、超车和拖挂其他车辆。必须拖挂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用专人指挥。
六、在山坡填方的弯道处、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路堤上,道路外侧应设置护拦、挡车土堆等。
七、主要运输道路及联络道的长大坡道上,可根据运行安全需要设置汽车避难道。
八、隐患整治作业区道路与其他道路平面交叉处,宜采用正交,确不能正交时,其交叉角度不应小于45°,并必须在道口设置警示标牌,车辆通过时,驾驶员下车注意观看,确认安全方可通过。
九、运输车辆驾驶员不得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同时禁止检查其他车辆。
十、卸矿平台要有足够的调车宽度。卸矿点必须有可靠的挡车实施,其高度应不小于轮胎直径的五分之二,挡车实施必须镜技术检验合格,方准使用。
十一、拆卸车轮和轮胎充气时,应先检查车抡压条、钢钵是否完好,如有缺损,应先放气后拆卸。在举升的车斗下检修时,必须草签可靠的安全措施。
十二、禁止溜车发动车辆,下坡行驶中严禁空档滑行。在坡道上行车时,要使用停车制动。
十三、自卸汽车严禁运载易燃、易爆物品。驾驶室外平台、脚踏板和自卸汽车车斗不准载人。禁止在运行中起车斗。
十四、通过装卸地点道路的坡度大与10%,禁止汽车倒车驶向装卸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