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采煤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及初采初放管理工作,保证回采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有效地杜绝顶板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初采初放前,必须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安全副总为副组长的初采初放领导小组。
二.初采初放前,采煤区队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领导小组审批后,认真地贯彻执行。
三.领导小组对初采初放期间安全技术措施地监督落实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四.初采初放期间,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现场跟班,同区队领导一起,发现问题现场及时处理。
五.初采初放期间,领导小组成员、区队领导、工程技术人员要及时掌握工作面顶板情况并做好记录,必要时要及时修改安全技术措施。
六.调度室要设立专项记录台帐,领导小组成员要填写好跟班记录描述。
七.初采初放结束时,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安全、生产、工程技术人员等现场验收,方可认定初采初放结束。
八.初采初放结束,领导小组随即终止领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