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实施细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2月24日

    第三节 石门揭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
    第三十八条  石门揭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方法: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
    第三十九条  石门揭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时工作面位置:石门工作面距煤层法向距离5m位置。布置检验钻孔的个数不少于5个,应分别位于石门的上部、中部、下部和两侧,测定范围、测定方法、测定指标、指标的临界值及判定方法参照第二十六条执行。
    第四十条 掘进至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前的工作面位置,再采用工作面预测的方法进行最后验证。若经验证仍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则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采用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否则,必须补充工作面防突措施,直到经措施效果检验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第四节  防误穿煤层的措施
     第四十一条 石门工作面掘进至距突出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5m开始,必须采用物探或钻探手段边探边掘,保证工作面到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不小于远距离爆破揭开突出煤层前要求的最小距离。
    采用远距离爆破揭开突出煤层时,要求石门、斜井揭煤工作面与煤层间的最小法向距离是:急倾斜煤层2m,其他煤层1.5m。如果岩石松软、破碎,还应适当增加法向距离。
    第五节 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十二条 防突风门:在突出煤层的工作面进风侧,必须设置至少2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m。反向风门墙垛采用砖、料石或混凝土砌筑,嵌入巷道周边岩石的深度不得小于0.2m,墙垛厚度不得小于0.8m。通过反向风门的水沟、轨道及风筒眼,必须设有逆向隔断装置(可用足够重量的沙袋做反向风门下部轨道面的逆向隔断装置)。人员进入工作面时必须把反向风门打开、顶牢,工作面放炮和无人时,反向风门必须关闭。 
    第四十三条  安设挡栏:为降低放炮诱发突出的强度,可根据情况在炮掘工作面安设挡栏。挡栏可以用金属、矸石或木垛等构成。金属挡栏一般是由槽钢排列成的方格框架,框架中槽钢的间隔为0.4m,槽钢彼此用卡环固定,使用时在迎工作面的框架上再铺上金属网,然后用木支柱将框架撑成45°的斜面。一组挡拦通常由两架组成,间距为6~8m。可根据预计的突出强度在设计中确定挡栏距工作面的距离。
    第四十四条  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必须采取远距离爆破安全防护措施。
    石门揭煤采用远距离爆破时,必须制定包括放炮地点、避灾路线及停电、撤人和警戒范围等的专项措施。
    第四十五条  有突出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可供至少15人使用的采区避难所,每人使用面积不得少于0.5m2。避难所内支护保持良好,并设有与矿(井)调度室直通的电话;避难所内放置足量的饮用水,每人供风量不得少于0.3m3/min。用压缩空气供风时,设有减压装置和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避难所内应根据设计的最多避难人数配备足够数量的隔离式自救器;
    第四十六条 石门揭煤工作面应设置工作面避难所或压风自救系统(距工作面25~40米),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可供至少8人使用,平均每人的压缩空气供给量不得少于0.1m3/min。
    第四十七条 采区必须设置专用回风巷,专用回风巷严禁行人,石门揭煤的回风必须直接引入专用回风巷,否则,严禁揭煤。
    第五章  石门揭开突出煤层的具体工作
    第四十八条  石门掘进至煤层法距1.5m(急倾斜2.0m)时,公司总工程师必须组织相关部门对石门工作面的支护情况、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通风、供电、安全监控等揭煤准备工作及揭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落实以下工作:
    1、石门揭煤前必须召开石门揭煤预备会。石门揭煤预备会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防突、通风、地质、安全、采矿、机电等技术负责人和瓦斯研究室、通风、安全、生产、机电、材料供应等部门负责人、施工连队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2、由防突技术负责人将突出煤层石门防突专项设计、消突评价报告、管理局批复向参会人员及施工队全体人员贯彻,揭煤作业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石门揭煤总指挥为公司总工程师,如公司总工程师有事不能亲临指挥,可以委托矿总工程师行使指挥权力。
    4、石门施工至距煤层法距1.5m(急倾斜2.0m),远距离放炮揭开煤层,若一次没有揭开煤层全厚,应在24小时以后方可再次进行远距离放炮。
    5、施工过程中,要密切注意突出预兆,如有异常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撤出人员,采取措施。
    6、永久支护必须紧跟迎头,煤层与顶底板连接处前后5米的巷道必须采取强化支护措施。
    7、石门揭煤竣工后,隐蔽工程记录等资料要归类存档,地测部门要及时填图。
    8、安全监察部必须对揭煤工作全过程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揭煤工作结束,通风副总必须组织人员编写竣工报告。
    第四十九条  石门段采用光爆、锚、网、喷支护或砌喧支护,当石门顶板岩层厚度不够锚杆长度时应及时改为金属棚支护,其巷道规格及支护参数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第五十条  石门揭煤的停电范围必须在石门揭煤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规定。停送电安排由机电副总工程师负责。
    第五十一条  石门揭煤的撤人范围必须是全井撤人至地面。安全监察部负责全井撤人并清点人数,布置所有井口警戒线。
    第五十二条  石门揭煤的监测系统按如下要求设置瓦斯监测探头,并实现瓦斯电和风电闭锁。设置如下: (1)探头T1安设距迎头3~5m,距巷顶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报警点:≥0.8%     断电点:≥1.2% ,复电点:<0.8% ,断电范围:该工作面及回风系统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2)探头T2安设距离该巷道第一汇风点前10m~15m的巷道内,距巷顶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 报警点:≥0.8%,断电点:≥0.8% ,复电点:<0.8% ,断电范围:该工作面及回风系统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第五十三条  石门揭煤采用远距离爆破作业,放炮地点设在主(副)井口20m范围外,放炮指令由总指挥在调度室下达,具有放炮资格证的放炮员负责启爆工作,放炮员接到放炮指令后才能启爆。
    第五十四条  远距离爆破作业图表悬挂在石门揭煤工作面,施工队按爆破作业图表打眼、装药、连线和汇报。远距离爆破时必须关闭反向风门,井口正前方50m,两侧20m范围内必须设置警戒线。
    第五十五条  在揭煤工作面用远距离爆破揭开突出煤层后,若未能一次揭穿至煤层顶(底)板或者过煤门的过程中,都必须按照远距离爆破的要求执行,直至完成揭煤作业全过程。
    第五十六条  远距离爆破后必须等待30min后,方可由救护队员带机进入工作面检查瓦斯和放炮效果等情况。救护队员带机检查时,一人在前其他人在后,并保持5~10米的距离,每人都必须佩带4小时正压氧气呼吸器,由进风道进入揭煤区进行检查。
    第五十七条  (1)避灾路线在石门揭煤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规定。(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避灾路线、掌握突出预兆,一旦发现情况异常必须立即按避灾路线进行撤退。
    第五十八条  石门揭煤竣工报告由通风副总工程师负责,瓦斯研究室、通风部(区)、安全监察部门参加,在石门揭煤完工后一周内提交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石门揭煤竣工报告见附件三)
    第六章  石门揭煤施工工艺
    第五十九条  在石门揭煤过程中尽快控制揭煤范围内顶板,减小悬顶面积、缩短悬露时间,防止因垮顶而诱导煤与瓦斯突出是整个作业过程的首要任务。作业人员进入揭煤当头后,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处理好作业挡头松危煤矸后,及时移前探梁装棚梁,在控制好顶板后再出两帮的煤,再装棚腿,待装好棚子后,即完成永久支护后再出巷道中间的煤(矸),如挡头煤矸破碎必须及时打好挡拦,防止垮煤。
    第六十条  本《石门揭煤实施细则(试行)》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一: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穿突出煤层的专项防突设计
    编制依据:
    1、《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2、《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
    3、《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
    4、《******石门地质说明书》
    一、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地质构造及巷道布置的基本情况;
    1、揭煤地点概况:
    揭煤地点名称:******
    掘进目的及用途:******
    2、巷道设计长度和服务年限:
    3、邻近巷道布置情况:
    4、揭煤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
    5、揭煤处顶底板岩性描述:
    6、揭煤区域的原始煤体的瓦斯压力、瓦斯含量
    二、准确控制突出煤层层位、确定安全岩柱厚度的钻探成果;
    1、前探钻孔施工位置:
    2、已取得的前探钻孔成果表:
    3、前探钻孔成果三视图:
    4、编制本设计时揭煤工作面的位置:(坐标位置)
    石门工作面位置距煤层斜距__米,法向距离__米。
    三、揭煤区域通风系统及加强控制通风风流设施的措施;
    1、控制风流设施的安装地点及要求:
    2、区域内的通风系统概说:
    3、加强控制通风风流设施的措施:
    四、石门揭煤区域“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突出危险性预测及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指标,预测及检验钻孔布置等;
    1、石门揭煤区域突出性预测及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
    2、石门揭煤区域突出性预测及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指标和指标的临界值:
    3、实施石门揭煤区域突出性预测及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时工作面的位置:
    4、石门揭煤区域突出性预测及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钻孔设计参数及布置图:
    5、石门揭煤区域突出性预测及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工作要求:
    五、区域防突措施的设计;
    1、实施区域防突措施时石门工作面位置:
    2、区域防突措施的类型:
    3、区域防突措施设计参数及施工图及防突措施控制范围:
    4、区域防突措施施工的要求:
    六、揭煤工作面局部“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突出危险性预测及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指标,预测及检验钻孔布置等;
    1、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性预测及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
    2、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性预测及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指标和指标的临界值:
    3、实施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性预测及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时工作面的位置:
    4、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性预测及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钻孔设计参数及布置图:
    5、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性预测及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工作要求:
    七、工作面局部防突措施的设计;
    1、实施工作面防突措施时石门工作面位置:
    2、工作面防突措施的类型:
    3、工作面防突措施设计参数及施工图及防突措施控制范围:
    4、工作面防突措施施工的要求:
    八、石门揭煤的安全防护措施;
    九、石门揭煤安全技术措施
    1、石门揭煤技术措施
    (1)监测系统。该巷道按如下要求设瓦斯监测探头,并实现瓦斯电和风电闭锁。设置如下: (1)探头T1安设距迎头3~5m,距巷顶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 报警点:≥0.8%断电点:≥1.2% 复电点:<0.8% 断电范围:该工作面及回风系统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2)探头T2安设距离该巷道第一汇风点前10m~15m的巷道内,距巷顶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 报警点:≥0.8%,断电点:≥0.8% ,复电点:<0.8% 断电范围:该工作面及回风系统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2)石门揭煤远距离放炮设计:
    (3)加强过煤层段巷道支护的措施:
    2、石门揭煤的安全措施;
    3、石门揭煤的施工组织措施。
   
   
    附件二:石门揭煤区域消突评价报告
    ******区域防突措施效果评价报告
    编制依据:(编制该区域消突评价的相关依据,要求能查到实物)
    1、《******工作面作业规程》
    2、《******工作面专项防突设计》
    3、《******矿井区域瓦斯防治方案》
    4、《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5、《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
    6、《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
    一、工作面基本概况(介绍工作面设计情况及相关地质概况)
    (一)巷道设计布置及邻近采区情况
    1、巷道布置
    巷道名称:******
    掘进目的及用途:******
    2、巷道设计长度和服务年限
    巷道设计长度:530米。
    服务年限:13个月。
    本掘进工作面自2010年5月1日开工,预计2010年10月20日竣工。
    (二)煤岩层赋存特征
    本矿煤系为二叠系上统龙潭组(P3l),是一海陆交互沉积,主要由灰色细砂岩、粉砂岩、泥质粉砂岩、粘土岩、煤层组成的韵律层,偶夹灰岩,总厚度为320-345m,含煤34层,煤层总厚23.6 m,含煤系数6.8%,可采煤层为10层。可采总厚度15.54 m,可采煤层含煤率为4.5%。按煤系岩性特征及含煤情况可将其分为上下两段,上段(P3l2)从长兴组(P3c)底界至14号煤层之下的细砂岩顶,厚145-160m,含可采煤层5层,编号3、4、5、6、7号;下段(P3l1)由14号煤层底至峨眉山玄武岩顶,厚160-185m,含可采煤层5层,编号为16、28、31、32、34号。走向北东东-南西西,倾向北,煤层倾角较大,倾角为22°-32°,平均28°。
    
    (三)地质构造情况
    1、本区岩(煤)层位于白泥箐向斜南翼,为一单斜构造,岩层厚度变化大,走向北东东-南西西,倾向北,倾角为22°-32°,平均28°。局部断层发育,以走向正断层为主,建设中揭露三条断层(落差依次为5米、10米、15米),构造复杂程度为复杂型。受白泥箐向斜影响,工作面煤层起伏变化较大,在向斜轴附近,小构造频繁,对掘进工作影响较大。
    2、1032回风顺槽处于构造范围内,煤层位于巷道中底部,煤层倾角较大,根据1032回风顺槽通尺240m处钻孔资料分析,1032回风顺槽240m处钻孔控制范围地质构造无明显变化。
    二、区域防突措施实施概况(介绍区域防突措施从设计到施工的情况)
    从迎头沿掘进方向布置了25个顺层钻孔,终孔位置控制巷帮轮廓线外20m、掘进前方60m范围煤层;钻孔采用聚胺脂和水泥砂浆封孔,封孔段长度8m,封孔后与高负压连网抽放。详见******工作面抽钻孔成果图。
    三、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实施情况(效检孔的布置、施工及结果)
    1、认定标准。每个检验煤芯的实测瓦斯含量均小于8m3/t、瓦斯压力小于0.74MPa,且在钻孔施工过程中没有发生喷孔、顶钻等瓦斯突出预兆,认定预抽区域煤层无突出危险,在作业时连续两次验证预抽措施效果仍有效,方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掘进作业;否则,检验煤芯的取点周围半径100m范围内的煤层认定为有突出危险性,必须增加预抽钻孔或延长预抽时间并重新检验直至有效。
    2、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结果:
    预抽钻孔连抽6个月并经计算其控制范围煤层的瓦斯降至7.98m3/t后,在预抽钻孔控制范围煤层内布置3个检验钻孔,中间1个钻孔控制掘进前方60m,在钻孔施工至20m和60m处各取一份煤芯测定瓦斯含量,两侧的钻孔在钻进至前方40m和20m取煤芯测定瓦斯含量并封孔测压;所取煤芯经井下现场解吸和试验室解算,得出钻孔控制范围煤层瓦斯含量及压力最大值分别为7.3659 m3/t和0.325MPa。详见******工作面区域瓦斯治理效果检验钻孔施工成果图和******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瓦斯含量测定记录表。
    3、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成果表:
   
    四、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结论
    ******工作面钻孔控制范围的煤层即通尺440m~500m之间、宽度33.2m的煤层经预抽后残余瓦斯含量及残余瓦斯压力最大值分别为7.3659 m3/t和0.325MPa,在钻孔施工过程中也没有发生喷孔、顶钻等瓦斯突出预兆,按区域措施效果评定标准认定该区域消除了突出危险性,区域瓦斯治理措施有效,允许进尺40m,保留20m预抽钻孔超前距。
    五、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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