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班组建设管理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3月19日

        三、以规范职工行为为切入点,行走做到“俩人成排、三人成行”,集体行动统一化;班前学习做到“有问有答,一班一个人”,团结学习快乐化;接受任务做到,“安排清楚,责任明确”,工作安排命令化;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质量可靠”,环境卫生清新化。
        四、班前会要突出重点、方法新颖、效果明显。
        五、现场安全实行确认制,工作前要进行安全确认、工作中要规范操作、工作后要现场讲评。
        第十二条  班组安全文化管理:
        一、班组安全文化应从观念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入手,总结提炼适合本班组的文化形式,做为指导班组管理的方法。
        二、班组安全文化就是要通过员工系统学习安全科学技术,班组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安全科学理念、安全文化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急救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工作经验介绍等,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技能。
        三、班组安全文化还要结合会议精神、安全活动日、班前会、技能比武、安康杯竞赛等活动,提高班组安全文化的实效性。
        第四章  班组长聘任办法
        第十三条  班组长任职条件:
        一、在本职岗位工作年满三年及以上,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技术素质。
        二、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威信高,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思想道德好,工作作风正的党、团员及广大员工。
        第十四条  班组长聘用程序及任职期限:
        一、班组长由各基层单位班子成员集体讨论确定候选人,在所属班组进行投票选举。
        二、在班组选举中获得通过的班组长人选,区队上报班组建设办公室进行审批,所聘用的班组长必须经过各专业分管领导同意,安监处、工会审批,颁发班长聘书,每届任期一年。
        三、严禁暗箱操作,杜绝亲友关系,区队要切实承担起班组长选聘的责任,对选聘工作中违反原则和程序的管理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  班组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给予解聘:
        一、本班组出现重伤以上人身事故的。
        二、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连续三个月不达标的。
        三、班组建设达标连续三个月排在后三名的。
        四、班组出现奖金分配不公,经查实确有徇私舞弊的。
        五、班组长出现违章或整改隐患不力造成事故的。
        第五章  优秀班组长评选办法
        第十六条  优秀班组长评选条件:
        一、具有优秀的政治思想素质,树立与矿山企业共同发展的价值观,热爱基层班组管理,在班组管理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所带领的班组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安全、生产任务、工程质量等。
        二、树立终身学习的人生理念,结合岗位工作学习理论知识,将理论知识转化为操作技能,不断自我超越。
        三、具有扎实的岗位操作技能,具有攻克技术难关的工作能力,具备适应多岗位需要的技能和本领。
        四、所带领的班组在全矿班组建设评比中名列前茅,成绩稳定。
        五、将自己所学的知识、经验、技能传授予班组其他人员,班组人员安全意识增强,操作技能明显提高。
        六、班组管理有新经验、新办法并能在全矿推广的班组长。
        第十七条  评选办法及奖励标准:
        结合班组管理每月的达标情况,班组建设办公室对班组长进行综合考评,每年评选出10名优秀班组长,颁发荣誉证书,各给予3000元奖励,再推荐1-2名班组长出席矿劳动模范评比,获得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班组长,矿做为后备管理干部培养。
        第六章  红旗班组评选办法
        第十八条  红旗班组评选条件:
        一、全年必须实现班组管理达标规划,累计达标分数最高。
        二、全面完成矿、区队下达的安全指标、生产任务、材料消耗等,工作业绩突出。
        三、班组主要技术指标,位居全矿同类班组前列。
        四、班组做到“三无”,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违反劳动纪律。
        五、班组工作质量无重大隐患、所辖设备无重大缺陷,未发生轻伤以上人身事故。
        六、无职工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拘留及以上处罚。
        七、班组管理公开化,班组人员整体素质高,班内工作协调好。
        八、必须是矿一流班组,创建工作有特色,有1-2个值得在全矿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创新举措。
        第十九条  评选办法及奖励标准:
        每年由班组建设办公室根据月度班组达标情况,综合评定出矿红旗班组5 个,各给予10000元奖励。
        第七章  班组建设先进区队评选办法
        第二十条  评选条件:
        一、全面完成矿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工程质量、文明生产、材料消耗等工作指标,工作业绩突出。
        二、班组管理达标情况位居全矿前列。
        三、区队未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重大非伤亡事故。
        四、对班组管理有计划与实施措施,区队“一把手”亲自主持开展班组管理与考核。
        五、为班组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形成全员、全过程的学习制度和氛围,达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
        六、在区队班组管理中,开展班组竞赛、技能比武等活动,提高班组人员技能。经常性地开展技术攻关,提高创新能力。
        第二十一条  评选办法及奖励标准:
        每年由班组建设办公室根据区队班组达标情况,结合区队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情况,综合评定出班组建设先进区队2个,分别给予30000元奖励。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各区队可参照本制度,进一步细化、量化班组考核标准,制定出本区队班组管理制度及考核标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如与上级制度相抵触的,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班组建设办公室,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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