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瓦斯检查员必须是热爱本职工作,经过培训合格的持证人员担任。并熟悉井下巷道和通风设施情况。按时参加矿、队、班组组织召开的安全、技术等学习会议,不断提高安全技术素质。
2、必须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蔡山洞煤矿瓦斯检查员操作规程》及其它有关通风、瓦斯管理的规定,认真执行瓦斯检查记录“三对口”制度。严禁空班漏检。
3、负责检查所辖范围内的瓦斯浓度、通风状况及“一通三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4、做到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三次瓦斯,其它地点按《蔡山洞煤矿安全检查制度》中瓦斯日常检查和管理的规定执行。当瓦斯超限时,有权先行责令停止作业或撤出人员,事后报告调度室或通风队和再进行处理。
5、坚持“一炮三检”制,并将检查结果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瓦斯超限,严禁装药、放炮、作业。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本班不留工作后患,下班明了工作情况,使其连续有效的控制井下瓦斯情况。
7、爱护瓦斯检定器,及时换药,每班必须清洗、校验瓦斯检定器,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实现矿井有效控制瓦斯浓度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