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主管矿长的领导下,主管全科工作,带领全科所有人员去完成矿交待的所有任务。
2、熟悉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是本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并要对矿下达的有关方面的通知、通报、决定、规定等要及时贯彻执行。
3、组织与制订科室及所管开拓队的各项规程制度。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按规定给予兑现。
4、经常深入现场,认真检查各地点的安全状况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召开调度会,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安排,认真处理,对存在问题不按时完成的单位给予处罚。
5、参加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会议,了解井下作业场所灾害预防,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执行情况,对违章造成的事故积极参加抢救,并参加对事故的追查处理工作。
6、负责本单位施工队伍的组建工作以及要加强全科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对“三违”人和事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7、组织安排生产系统的标准化管理工作,要求科室及生产单位必须按“五严”(严标准、严要求、严操作、严检查、严兑现) 检查验收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兑现及整改隐患。
8、负责、组织和参与各个施工点的作业规程、审批工作。
9、熟悉地质资料,了解地质变化,根据变化特点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为生产创造良好环境。
10、加强下属范围内的机电设备的管理,经常检查落实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情况,对设备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处理,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
11、发现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或有关领导。
12、组织全科人员对每个施工单位不同的施工地点,选出合理的支护形式或作出新的科技项目。
13、认真参加正常的安全资格培训及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14、副科长协助科长搞好技术科室安全生产工作,抓好生产技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