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5月13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安全生产调度工作,提高调度会议质量,严肃会议纪律,规范生产调度会议形式和内容,真正实现调度会为安全生产服务的目的,充分体现调度平衡指挥生产的枢纽作用,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根据我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会议时间
        每周召开一次调度会议,时间为周一下午14时30分。
        如有上级检查或组织召开大型会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并另行安排时间。其它若无紧急会议,必须正常召开调度会。
        (二) 会议地点:临建会议办公室
        (三) 会议组织:  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主持召开
        (四) 参加会议人员:
        1、 公司分管矿建副总经理,分管安全、机电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各部门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程师、主管,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队长。会议需要其它人员参加的可另行通知。
        2、 专题会议,根据需要临时组织召开,参加会议人员提前临时通知。
         ﹙五﹚会议程序和内容:
        1、 调度通报本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及未完成的原因。
        2、 通报上次调度会议议定事项的执行情况。
        3、对各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协调平衡,确定解决的办法、解决的部门、解决的时间。
        4、对各部门、副总提出当前生产中关键性的急需解决的问题并作出相应安排。
        5、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
        6、矿建副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
          (六)考核办法:
        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参加调度会议,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可提前向主管矿建副总经理请假,各施工单位负责人向总监理工程师请假,获准同意后告知调度主管负责人,可派单位其他负责人参加会议。如请假没有得到同意不参加会议罚款100元。
        2、参加人员必须准时到会,迟到超过5分钟罚款5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罚款200元,会议中不请假提前离开,按未参加会议论处。
        3、调度会议安排的工作,各单位必须保质保量,按期予以落实,对于无故扯皮推诿,没有按期落实的问题,对单位罚款200-500元。
        4、调度会上平衡的问题,必须按要求认真执行,确实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任务,必须提前向调度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否则按未完成处理。
        5、对于各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平衡落实时,必须有明确的落实人、具体落实时间、有可靠的落实措施。
        6、各单位属正常业务问题不得上会,确因职责范围不清需要上会让领导平衡的可正时提出,但陈述问题时力求简明扼要,不得一味的强调理由,延长会议时间。
        7、调度员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要求内容齐全、详细,以备后查。
        8、调度员负责会议议定事项的追踪落实,要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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