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检查员安全行为规范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7月13日

(1)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许出现脱岗、空岗、漏岗现象,交班必须把本班生产、安全情况交接清。
(2)使用瓦斯检定器检查瓦斯前,必须在新鲜风流处按要求清洗气室,同时定好黑色条纹基准线。
(3)使用瓦斯检定器检查瓦斯时,必须先检查混合瓦斯,然后再分检沼气和二氧化碳,防止单一气体超限发生危险。
(4)井下采掘工作面各处瓦斯检查点,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规定,必须按瓦斯检查巡回时间、路线、地点的图表中具体规定检查,每班至少向通风调度汇报三次,并要汇报当班检查瓦斯浓度最大值。
(5)瓦检箱(袋)牌板必须随工作面前进及时向前移动,回采面不超过20米,掘修工作面不超过10米。
(6)井下所有地点放炮都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并做好记录。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煤与半煤岩掘进工作面等要求吊挂便携的地点,由瓦检员负责检查督促。
(7)停风掘进工作面恢复通风前,瓦检员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做好排放瓦斯和各项具体工作。
(8)瓦斯检查时,要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先消除隐患再进行检查。
(9)在检查巷道高顶中瓦斯时,要将胶管伸入高顶处,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不得伸入高处,以防缺氧窒息。
(10)瓦检员要对沿途的通风设施、防尘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11)对回采面上下口、尾巷回收后,瓦检员负责检查是否合格,并及时督促作业人员挡帘或封堵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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