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队值班员负责当日安全生产实施指挥、协调,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掌握现场安全生产状况,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2.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组织、指挥生产。
3.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4.当施工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时,要采取果断、有效措施指导现场人员消除隐患或将人员撤离危险地点,同时向矿井调度指挥中心汇报。
5.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立即向矿井调度指挥中心汇报,同时采取果断、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严防事故的扩大。
6.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严禁脱岗,做好值班记录。
7.交班时,要将当日的安全生产情况向接班人交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