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负责火工品的运输安全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华人们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做好火工品的交接工作,严禁丢失和损坏。
(三)负责监督运输火工品和炸药、雷管的装卸工作。
(四)负责看管好爆炸物品,严防途中丢失、被盗或发生其他事故。
(五)运输爆炸物品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按规定设有特别标志,所装物品品种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混装混运。
(六)押运爆炸物品要严格遵章守纪,运至井下火工品发放硐室后要认真清点入库,要和保管人员当面核对,互相签字,以防丢失外流。
(七)运输爆炸物品时,行车速度严格按有关规定慢行,运输斜井一律清人,做到“行车不行人”,沿线平巷要停止其他作业。押运员要紧跟车辆后面,严禁登钩。严禁其他人员跟随或靠近运输专车。
(八)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上岗时按规定着装。
(九)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参加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