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使我矿质量标准化工作在继续保持省一级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达到国家级质量标准化水平,为更好发挥精品工程以点带面、典型带动的作用,努力实现2013年**煤矿“安全事故为零”及各项经济指标,根据《义煤集团、大有能源精品工程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煤矿2013年精品工程管理办法。
一、规划、申报
1、采煤专业:23030、21122、21150综放工作面达到精品工程要求。掘进专业:21220上下巷掘进工作面达到精品工程要求。机电专业:二水平以上地区的机电硐室全部达到精品硐室。运输专业:二水平以上地区(包括21区行人下山、21区轨道下山)轨道、设施达到精品工程要求。通风专业:23030、21延伸瓦斯抽放泵站达到精品工程要求(详见2013年精品工程规划表)。
2、采煤、开掘、机电、运输、通风专业,每季度第一个月必须制定出本季度精品工程规划,规划的精品工程项目由各专业指定单位施工维护,负责人是专业组长,规划要有项目进度安排。各专业每季度精品工程规划项目必须于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报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3、精品工程项目确定后,各专业必须按照规划,对精品工程的进展情况,每月至少进行二次自查自纠,自查自纠必须做好记录(存在的问题、扣分情况、参加验收人员必须签字)。自查自纠结果,必须在20日前报到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4、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要根据各专业精品工程规划和验收结果,于每月25日前组织一次由各相关科室和区队参加的验收,对各专业申报的精品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公司精品工程评分办法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存在问题及扣分情况、参加验收人员必须签字),建档保存。
二、各专业申报的精品工程项目要符合以下条件
(1)采煤工作面切眼长度大于50米,走向长度大于200米。
(2)掘进工作面已掘进长度大于200米。
(3)长度大于200米的斜坡轨道巷。
(4)长度大于200米的采区或主要皮带巷。
(5)长度大于1000米的主要运输大巷。
(6)为矿井、水平、采区服务的机电硐室。
(7)精品采区:采、掘、机、运、通等相关项目必须达到精品工程标准要求。
三、推进质量标准化示范岗、示范段、示范面创建工作
为了巩固、提高我矿原有质量标准化水平,深化质量标准化建设,抓典型、竖样板,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各单位要全面推进开展示范岗、示范段、示范面创建工作。
标准化示范岗:各工种(岗位)工作区域前后不小于50米。
标准化示范段:采煤工作面示范段巷道长度不小于100米,掘进(或修护)工作面巷道长度不小于200米,管路吊挂长度不小于500米,通风设施前后5米范围内,其他如绞车房、信号硐室、皮带头前后20米范围等。
标准化示范面:采、掘工作面或修护巷道施工范围内。
质量标准化示范岗、示范段、示范面的考核,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依据河南省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
法》以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严格考核,验收标准同精品工程,动态监督检查,做到上尺、上线、上仪器。
四、奖 罚
1、各专业的精品工程如不及时申报,扣发专业组长质量标准化抵押金100元;不能按照精品工程要求进行施工、自查验收的罚单位2000元,并扣发专业组长200元。
2、各专业不按要求及时汇总上报,迟一天,扣发专业组长质量标准化抵押金100元;无故不参加验收的,扣发专业组长、责任区队长、支部书记、安全质量队长质量标准化抵押金100元,累计计算。
3、经矿验收合格的每个工程奖励3000元,对专业组长奖励300元,经公司验收达标的精品工程项目,公司颁发精品工程(硐室)牌板的项目,对每个项目责任专业奖励5000元,区队长、支部书记、安全质量队长、项目专职管理人员各奖励500元,并对专业组长奖励500元。
4、矿验收后达不到精品工程要求的或保持不好滑坡的,每个工程处罚3000元。公司季度安全质量大检查复查时,对公司已命名精品工程的项目,复查达不到精品工程的项目,被收回公司颁发的精品工程牌板的单位罚款5000元,公司动态检查时,精品工程严重滑坡,每项处罚10000元,专业组长、责任区队主管队长、支部书记、安全质量队长、项目专职负责人,各罚款500元。
5、采、掘、机、运、通各单位每月必须计划并按时完成一处示范岗或示范段、示范面。经矿验收合格后每处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3000元奖励,不报送或经矿验收后达不到示范岗、示范段、示范面要求的或保持不好滑坡的,每处给予同等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