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编制季度作业计划和运行图表,统筹安排和实施尾矿输送、筑坝、排放的管理工作。
二、人员
1、尾矿输送、筑坝、排放人员属于尾矿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上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尾矿输送、筑坝、排放人员应熟悉输送、排放操作规程及技术要领并能处理现场出现的问题。
三、输送
1、班前应对输送泵检查,设备运转正常、管路无泄漏方可开机作业。
2、班中应检查输送管路的线路是否有损坏,是否存在堵、漏、跑、冒等现象,如有应即处理,处理不了应即向班长汇报,找修理工立即维修。
四、筑坝
1、筑坝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作业计划实施。
2、每期子坝堆筑前进行坝肩、岸坡检查,将树木、树根、草皮、废石、坟墓及其他有害构筑物全部清除。若遇有泉眼、水井、地道或洞穴等,应作妥善处理。清除杂物不得就地堆积,应运到库外。
3、岸坡清理应作隐蔽工程记录,经主管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冲填筑坝。
4、每期子坝堆筑完毕应进行质量检查,填写检查记录,经主管技术人员检查验收签字后存档备查。
5、尾矿坝滩顶高程应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要求。
6、尾矿坝堆积坡比不得陡于设计规定。
7、坝外坡面维护工作须按设计要求进行。
8、坝体出现冲沟、裂缝、塌坑和滑坡等现象时应及时妥善处理,情况严重时必须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五、排放
1、放矿时应有专人管理,不得离岗。
2、坝前均匀放矿,维持坝体均匀上升,不得任意在库后或一侧岸坡放矿。
3、矿浆排放不得冲刷初期坝和子坝,严禁矿浆沿子坝内坡趾流动冲刷坝体。
4、为保护初期坝上游坡及反滤层免受尾矿浆冲刷,应采用多管小流量的放矿方式,以利尽快形成滩面,并采用导流槽或软管将矿浆引至远离坝顶处排放。
5、放矿口的间距、位置、同时开放的数量、放矿时间应按设计要求和作业计划进行操作。
6、坝体较长时应采用分段交替作业,使坝体均匀上升,应避免滩面出现侧坡、扇形坡或细粒尾矿大量集中沉积于某端或某侧。
7、坝顶及沉积滩面应均匀平整,沉积滩长度及滩顶最低高程必须满足防洪设计要求。
8、冰冻期、事故期或由某种原因确需长期集中放矿时,不得出现影响后续堆积坝体稳定的不利因素。
六、记录
每期子坝堆筑完毕应进行质量检查,填写检查记录,经主管技术人员检查验收签字后存档备查
记录应注明:
1、子坝长度、剖面尺寸,轴线位置及边坡坡比。
2、新筑子坝的坝顶及内坡趾滩面高程、库内水位。
3、尾矿筑坝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