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事故、事件调查管理,使在公司范围发生的事故、事件能够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查。
二、范围
发生在公司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生活中的一切事故、事件都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查。
三、职责
根据事故、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危害影响范围,安全员调查一般较轻,危害影响较小的事故、事件,由安全环保部主任任组长,安全员等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结果上报公司,对较重、危害影响较大的事故、事件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与技术人员等组成调查进行调查处理。
四、工作程序
1、事故、事件类型包括:
(1)人身伤害事故、事件
(2)职业病
(3)设备事故、事件
(4)火灾
(5)交通事故、事件
(6)未遂、违章
(7)相关方投诉
2、各级调查人员必须由书面任命书,并应接受以下内容的培训:
(1)访谈技巧;
(2)证据收集和保留;
(3)事故、事件原因分析技术;
(4)事故、事件调查报告书编写、报送及记录保存。
3、调查的主要内容:
(1)查明事故经过及后果;
(2)查明直接原因;
(3)查明间接原因;
(4)查明标准化系统暴露的问题;
(5)分析事故再次发生的可能性;
(6)确定防范措施;
(7)为制定防范措施确定负责部门、人员及其职责和完成时间。
4、调查方法
(1)现场勘察取证(摄像、照相、技术分析);
(2)询问当事人及现场人员,了解当时工作状态和事件、事故发生的过程;
(3)走访调查相关与事故、事件有联系的人员;
(4)总结、分析证据和询问记录。
5、调查时间规定
(1)由安全员调查处理的一般较轻的事故、事件要求三天内完成,并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由公司调查处理较重大的事故、事件要求一周内完成,并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安委会。
6、其它要求
(1)根据事故、事件的性质、类型为调查人员配备所需相应装置、设备。
(2)现场调查要认真、详细,尽可能采用科技手段取证,收集相关资料。
(3)对收集的证据、资料要整理、分类,妥善保存。
(4)调查过程中要多与员工、中层领导交谈,了解事故、事件发生根本原因,听取他们意见或建议。
(5)中高层管理人员必须对下列事故、事件调查进行参与:
①重伤及死亡事故;
②严重的设备事故;
③严重火灾;
④事故灾难;
⑤严重未遂事故。
五、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