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必须按时参加当班班前会。迟到一次处罚5元;缺席一次罚款10元。
2、 安全员在井下睡觉被矿长、生产矿长或技术员查到一次,罚款200元;如睡觉造成安全事故,视其责任轻重给予相应处罚,轻者开除矿藉,重者交由行政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对支护工工作监督不严,出现空帮、空顶、棚腿歪斜或梁头高低不平,自己解释不清或没有正当理由的,每一架扣罚10元。
4、 安全员在上班期间中途不允许出井,必须待当班作业人员全部安全出井后方可出井。有特殊情况可打电话汇报,在电话不通时方可出井当面汇报。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元;交接班不写记录,或记录填写不清楚,一次罚款5元。
5、 必须在下一班班前会开前10分钟向调度室汇报井下一切情况,以便安排生产。否则,一次处罚5元,特殊情况除外。
6、 工作上不听从矿长(包括生产、安全矿长)安排,或故意找理由塞搪,一次罚款20元。随意指挥工人乱开巷道,每次罚款30元。
7、 当班出现的隐患或日常工作,能在当班处理的不安排给当班班长处理,故意推诿,拖延给下一班处理,每出现一次,罚款30元。
8、 虚报、假报返修、更换支架数量,每谎报一架,罚款100元。
9、 保证防尘管路系统的正常使用,并监督使用好防尘水,非特殊情况一次罚款5元。
10、 见工人违章作业而不制止,视情节轻重给相应的罚款(5~200元)。
11、 瓦检员、安全员必须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在安全问题上瓦检员必须服从安全员。其中任何一人故意寻找借口,不配合工作,一次处罚责任人30元。
12、 安全员脱岗,一次罚款50元;无故旷工,每天处罚50元,特殊情况需矿领导批准。
13、 安全员每月请假不得超过4天,超过一天者扣罚20元/天,并将这20元奖给当天代班人。非特殊情况的请假必须提前10小时,请假必须有假条,没有假条的请假不作数。
14、 特殊情况的停班,安全员必须按时到矿报到,听候安排,否则按旷工处理。
15、 对井下各地点应做巡回检查,对检查出的重点隐患必须在现场督促处理,否则一次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