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工岗前安全生产自保意识教育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12月31日

一、 各单位新增职工必须进行岗前自保意识教育。
二、 岗前自保意识教育由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 教育内容主要围绕《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岗位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达事故案例,加强安全自我保护等方面知识。
四、 自保意识教育,采取分散和集中的形式进行。
五、 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上岗作业,擅自安排无证人员上岗作业的必须立即停班,否则按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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