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根本途径。为进一步改善安全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保证职工的收入稳定增长, 现特制定工资总额与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挂钩制度。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分为两级:一级质量标准化矿井和二级质量标准化矿井。
二、努力达到二级质量标准化矿井,力争达到一级质量标准化矿井。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与工资总额挂钩。
四、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出20%用于质量标准化的奖惩。达到一级质量标准化矿井奖工资总额的30%,达不到一级质量标准化矿井罚工资总额的20%。达到二级质量标准化矿井奖工资总额的20%,达不到二级质量标准化矿井,罚工资总额的30%.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的考核工作由调度室考核。调度室必须派专人负责次项工作。
六、对每次的考核结果必须及时记录,公布,并根据具体情况对达标科室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对没有达标的科室及不积极主动的人员进行处罚。
七、每月由分管质量标准化的分管矿长主持,组织相关科室对矿井的各个小项进行打分并记录存档,作为评先的条件之一。